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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3-15

自贡垃圾桶弃婴案审判结果出来了…

  自流井法院对2020年5月发生的、引发舆论关注的垃圾桶弃婴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敏(化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田敏,智商78,属边缘智力水平,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其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某小区做保洁员,独自与一个十三岁的三级智力残疾儿子共同生活。

  2020年4月,田敏到医院检查时发现已怀孕八个多月,医院不能为其堕胎,田敏自行吃打胎药堕胎未果。2020年5月4日18时许,田敏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某小区保洁杂物间产下一活体男婴后,考虑到怀孕期间吃了打胎药可能会留下后遗症以及自身无力抚养等原因,便将该男婴放入一黑色垃圾袋内,然后将装有男婴的黑色垃圾袋放进一塑胶材质的红色礼品袋内,并用礼品袋上的带子将礼品袋口扎紧,随后将装有男婴的红色礼品袋放入该小区地下车库一电梯口的垃圾桶内,并用垃圾桶盖盖住垃圾桶后离开现场。一小时后,路人在垃圾桶内发现男婴并报警,民警将该男婴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由田敏夫妇领回抚养。

  近日,自流井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基于无力抚养等因素,采取隐蔽的手段,丢弃刚出生的亲生婴儿,属情节较轻,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被告人具有犯罪未遂、自首、认罪认罚、取得小孩父亲的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从宽处理情节;在法庭上,被告人田敏经过法官的反复教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悔罪;法庭还了解到,从孩子出生一年多来,被告人田敏尽心尽力抚养小孩,目前小孩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同时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小,还需其继续抚养、照顾,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注重平衡案件法理情,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公正,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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