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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31

济南初步建成全程分类体系!5月1日垃圾分类正式施行

  日前,从济南市城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初步建成了全程分类体系,全市已配置垃圾分类桶6万余套、收运车2000余辆,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达750吨。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经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生活垃圾的分类进行了明确,分为四类,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条例》出台标志着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进入“有法可依”“强制实施”阶段。市民长期以来形成的投放习惯将面临很大改变。关于如何分类和投放问题,《条例》要求,居民应当按照四类垃圾的分类要求,在家中分类袋装或桶装垃圾,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可回收物可以直接售卖给再生资源回收人员或者投放到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量很少,可以在每月第一周的有害垃圾宣传收集周,集中投放至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产生量较多,应当按照时间、地点要求及时投放至绿色、灰色收集桶。

  《条例》明确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条例》不仅对市民分类投放作出规定,更对分类收运、处理作出明确要求。《条例》实施后,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罚款;处理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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