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是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2019年5月在五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首创垃圾分类“三端四定”工作新模式,有力解决制约垃圾分类前中后端的系列症结问题;按照“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标准,建成了体系完备的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一年多来,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小区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居民分类准确率达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可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在住建部46个重点城市考评排名从2018年底的第30名,持续上升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前10名,成为全国9个免检城市之一。
成立书记、市长挂帅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五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也相应成立分类领导小组,各区四套班子领导层层包干,建立严格的督查和追责机制。市、区、街镇均成立垃圾分类专职机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分类协调机制顺畅。
健全工作机制。2019年3月出台《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19年10月完成分类立法,颁布《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又出台《福州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福州市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落实经费保障。2018年城区垃圾分类相关资金投入约24.12亿元,2019年约27.16亿元。2020年,我市垃圾分类资金计划投入28.37亿元,已完成投资14.89亿元。
在全国首创垃圾分类“三端四定”工作新模式,前端分类“四定”: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管理、定位监控,中端收运“四定”:定好企业、定好车辆、定好时限、定好点位,后端处置“四定”:定点查验、定厂处置、定准流程、定责监管;实现垃圾分类全链条闭合规范管理。
全面推行小区垃圾“公交站牌式”分类收运。推行收运体系改革,严格落实垃圾日两收运、日产日清,已设置收运线个;垃圾桶在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推行沿街店铺“摇铃上门”分类收运,打造“无桶化”分类示范街,已有4.87万余家商铺参与。
完成屋(亭)建设。首创在每个小区建设垃圾分类屋(亭),3365个小区共建成屋(亭)4873座,配置监控探头5045个,全部实行“八有八无”管理。2020年五城区又持续对共911座分类屋(亭)进行提升改造,另建成110座设计新颖、功能多样,配建有宣教屋、休闲区的精品屋。
配齐分类管理员。每个小区分类屋配备分类管理员,共配置5300名分类管理员,全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定时定点桶边督导、开袋检查。
完善收集体系。推进100座环保驿站建设(现已建成33座),3个大件垃圾集散点、41个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前端收集体系。
严格收运企业管理。对全市43家收运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准入门槛,共取缔25家,并对余下18家实行“五个统一”规范管理。制定七类分类运输车辆标识,完成567辆分类运输车标识喷涂,满足城区垃圾分类收运需求。为提升城区垃圾分类收运水平,对运输车辆进行更新换代,鼓励企业新增购置130余辆垃圾分类运输车,政府对企业新购车辆按照吨位给予3-15万元/辆补助,共补助585万元。(今年还计划更新环卫快保车1000余部)
2017年起,陆续投入42.6亿元,在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建成垃圾焚烧、餐厨、危废、大件、厨余、飞灰、炉渣、渗滤液及园区综合提升等18个项目,形成了品类最齐全、功能最完善、技术最先进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中第一个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和各类垃圾真正分类处置。目前,园区每天能产出133.6万度可上网电量、25.5吨生物柴油、33万块环保透水砖、50吨园林绿化用基肥,每年节约能耗6.33万吨标准煤,减排60万吨二氧化碳。
1.建立市区街三级督查考评机制。每月抽查五城区100个小区评选“十佳十差”;市效能办每月对五城区分类工作开展效能督查,建立挂图作战、实施清单及情况通报、结果运用四大工作机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落实部门行业分类督导。各区组织专项检查组包街镇进行全覆盖、全流程专项检查督办,各街镇对社区开展分类督导和综合考评。
2.完善出台垃圾分类激励政策。一是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二是将垃圾分类指标单列,纳入各县(市)区绩效考评,考核权数提高至5-10分;三是市委文明办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纳入社区评优评选指标,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和2020年度文明城市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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