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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20

物业费与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否重复?您关心的问题我市相关部门回复了

  近日,我市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会公告,很多网友就垃圾处理费与物业费是否存在重复收费及垃圾收费标准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为减少网友疑惑,现将有关情况进行答复。

  物业费是物业企业为业主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公共区域环卫保洁、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绿化等,绝大多数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协商定价,在服务合同中明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镇居民与非居民用户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输与终端处理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该收费项目包含在中央和黑龙江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价格标准。

  目前,我市居民生活中日产垃圾处理全过程,主要是由物业企业从居民小区收集并运往垃圾中转站,由32座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运往大庆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现行物业费中虽包含清洁费用和垃圾收集费用,但这部分费用仅限于保洁员清扫后将垃圾进行收集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所产生的费用,并不包含垃圾从中转站压缩转运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输费用和垃圾入厂之后终端处理的费用。垃圾中转运输和垃圾入厂末端处理费用约4000余万元,其中主城区32座垃圾中转站每年压缩转运垃圾费用1100万元左右,终端垃圾处理费用3000余万元。

  同时,我市是国家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土建施工已基本完成,现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今年11月底投产运行。为强化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拟对全市城区内现有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进行清运和处置,经测算,这部分餐厨废弃物日产量100吨左右、处理费用约为1100万元。

  垃圾处理费并不是凭空产生的,早在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要求,各级政府“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同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157号)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中第四条第一项中明确指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自2002年我国开始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起,截至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已有300多个城市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通过收费补充垃圾处理成本,并达到减少垃圾产生的目的。我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8个地市,已经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哈尔滨市从2003年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而东北三省的长春、沈阳、大连、锦州等城市也已征收多年。

  为制定科学的收费方式,市城管局前期联合市发改委多次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并结合大庆实际,将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缴率等一并考虑,拟采用更加简便、规范、公开、公正、相对公平、操作性强的收缴方式,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污染者对其产生的垃圾付出了成本,各类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自然就提高了,也从源头上减少了垃圾的产生。同时,设立优惠政策鼓励推广垃圾分类,对实行垃圾分类的用户降低收费标准。

  近期,市发改部门将邀请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等各方面代表,召开价格听证会,吸取各方智慧。同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方案和成本监审报告均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城管部门将制定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确保生活垃圾征收费用全部用于支付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理,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提高我市城区环境质量。

  原标题:《物业费与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否重复?您关心的问题,我市相关部门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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