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哈尔滨市公安局号召全局广大民警、辅警、职工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走在前、做表率,积极参与并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要自觉学习政策知识,当好宣传员。要带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垃圾分类的政策部署、标准要求、方案举措、操作细则以及垃圾减量的经验办法和处理方式,要带头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率先掌握,并积极向亲友和市民宣传“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理念,讲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政策和知识;利用休息时间主动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和“桶边督导”工作。
二、要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当好引领员。严格按照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要求,强化垃圾分类主人翁意识,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观念,把垃圾分类当成责无旁贷的责任,坚持从源头减量,践行低碳节约、循环利用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自觉在工作和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三、要自觉积极维护成果,当好督导员。垃圾减量,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长期坚持,全民参与。全局广大民辅警不但要自觉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更要热情帮助劝导他人,对乱丢乱扔、混装混运垃圾的现象进行监督。
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绿色家园携手共建。为更好地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造福子孙后代,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正确分类、投放、处理垃圾开始,努力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为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美丽的冰城尽一份义务,贡献一份力量!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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