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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02

广东修订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个人不分类投放最高拟罚500元

  审议,提出对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最低罚100元,最高罚500元。在收集转运环节,此前有不少群众反映,多地环卫人员存在混合收集、混合,根据固废法将罚款幅度由此前规定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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