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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01

垃圾处理费还是5块钱

  本报讯 (记者全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昨日发布了《关于征求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公告表示,《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穗城管委〔2013〕345号)将于2014年9月21日到期。该文件拟延期实施,现征求公众意见。据悉,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将维持不变,居民每月每户收取5元。以一个门牌号码(户口簿、租约、房产证)为一户,两个单元合并使用的视为一户计算。暂住人员每月每人收取1元。暂住人员指没有广州市城区户口,在广州市城区居住就业的人员。刚入住或搬迁的当月,不满30天按一个月计。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按实际排放量计收,每桶(0.3立方米)6元。

  5元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垃圾的终处理环节,比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维护以及运营管理等。目前,各街道普遍做法是,5元垃圾处理费连同10元保洁费一并收取。有物业管理公司表示,该笔费用则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

  据悉,有街道为了收取垃圾费,已经拿起法律“武器”。“我们对于一些长期不缴费的居民会采取法律行动,我们首先会贴催缴款通知书,并拍照取证,居民如果继续不理会,我们就交由街道司法所对居民发出告知书,并且转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催缴。”昌岗街环监所负责人说。

  根据广东省法制办挂出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逾期不缴纳垃圾处理费,对单位可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上且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上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仍未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纳垃圾处理费3%的滞纳金。对不服从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垃圾分类全面推广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由小区设置垃圾定点投放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居民自行将垃圾拿到定点投放点投放。不论高层住宅还是低矮平房,都统一采取这种做法。

  本来这种新的投放模式有利于提高垃圾分类成效,但却让各街道普遍遇到了一个头疼的问题——“现在我们最头疼的就是上门收取垃圾费,居民二话不说就关门不理。”天河区五山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龙边摇头边向记者诉苦说:“居民的垃圾费缴费率已经从实施定时定点前的95%直降到现在的不足60%,有的社区最低已经跌到了40%。”

  陈龙说,街道从去年9月1日开展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居民每天早上7时至9时和晚上18时至20时30分,把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成干湿两袋,拿到楼下就近分类桶点投放。“至今实行‘定时定点’已有将近1年时间,居民基本习惯了这种做法,90%的居民都会自己将垃圾拿下楼。但随着居民参与率越是提高,垃圾费缴费率却一直下降。”陈龙说。

  五山街的情况仅是垃圾费缴费率下降的冰山一角,居民拒交垃圾费就如爆米花般在全市各区各街道“爆开”。在越秀区华乐街,垃圾分类开展得有声有色,垃圾减量率达到21.1%。但这里居民拒交垃圾费情况也与日俱增,缴费率最低降到了70%。

  有居民质疑,垃圾清运费缴费不足,财政缺口应该由政府财政补贴,毕竟这是政府工程,不应该由市民“埋单”。

  对此,街道负责人回应表示,垃圾费确实有政府财政补贴,但也只是差额补贴,根据经费缺口补贴,如果居民缴费过低,缺口过大,政府财政也未必能完全补贴,根本不足以支撑垃圾清运工作,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垃圾清运工作还需要居民缴费配合,才能保持城市环境卫生。

  15元垃圾费不仅包括了垃圾收集费,还包括装车费、处理费、清扫楼道费,而且十年多未上涨过。其中10元保洁费是街道环卫站的作业经费,用于内街清扫、居民垃圾清运等;5元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垃圾的终处理环节,比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维护以及运营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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