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潮,别再等了,继续回复022抢话费吧,积不可失!
尊敬的用户,我司已于2007年05月05日17时28分为您送款2.00元。
-话务员:“...我们公司规定...有说明资费...就不算...未告知...”
-话务员:“...那好,鉴于你这情况...特别...在7日内退还7元话费...”
此贴目的:呼吁所有手机用户,携起手来,用法律手段要求营运商从最根本自身做起,杜绝诈骗或骚扰性的垃圾短信。
2006年,福建联通下发一组诈骗,要求“...赶快回复,否则后果自负...”我回了,结果扣了我30多元话费,后来多次向联通投诉,要求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承认其过错,结果他们拒不理会,直到今天公立投诉单5000千多份,仍然如此;与此同时,就在我坚持向联通投诉的时候,于2007年5月1日,又收到诈骗短信,扣取几十元话费,看来联通是成心诈骗手机用户的话费。
如今,为了让我们这些手机用户不再遭受短信的坑害,现在准备起诉联通,要求联通在媒体上向所有手机用户道歉,并保证不再下发诈骗及骚扰性短信。所以希望有遭受过信骚扰的用户收集资料,方式:1.保留短信,2.到营业厅打印祥单及发票,搜集不明线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联通扣取不明话费,属非法占有;扣取前,均未通知用户,属秘密;扣取后通知的,秘密窃取行为已发生;联通用户超亿,每人一点,积累后数额属巨大;自短信开通后,直至今天仍乱扣话费一直存在,对于联通主体来说,属于多次,综上所述,按照刑法条文,该种行为属于盗窃)
2.关于打印发票,如遇到以“无记录”为由不愿意打印发票的,可以依“税法”规定,要求经营者必须出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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