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4天,武汉中小学将迎来新的学期。若您在入学、缴费、享受资助政策等方面有难处和疑惑,可发邮件至,或@本报教育微博“武汉教育小灵通”。今起,本报特推出“新学期伴你行”专栏,就家长们关心的新鲜事、疑难事进行探访。
下周二(7日),武汉市百万中小学生将迎来新学期。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公布了该市2012年春季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见附表)。与去年秋季开学相比,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公参民”学校的收费标准均保持不变。
今年春季开学,全市小学生和初中生将继续免除杂费、借读费。其中,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只需交课本费、作业本费, 1—2年级交75元,3—6年级交95元,初中交170元;这样,中心城区中小学生(除住读生、在校就餐的学生外)每生每学期需要交纳的费用最多为170元。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可收取住宿费。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生,不用交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只交作业本费。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学校(如聋校、盲校等)就读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生,将免缴杂费、课本费,只需缴纳作业本费。
按规定,初中、小学取消借读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即“流动花朵”)在公办初中、小学就读,与武汉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对违规乱收费的,除责令学校全额退款外,还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家长若发现有乱收费等问题,可拨打本报热线)等电话反映,也可发邮件至。(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彭鹏 通讯员龚伟、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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