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运的费用一般是200多元一车,30万平方米左右的小区一般是一天一车,一个月约6000--8000元,新小区建设时缴纳配套费后,一般城市管理局给免费清运5--10年(各市标准不一样)。
物业费是不等同于生活垃圾费的,生活垃圾费是指由保洁人员将垃圾从产生地清扫、收集并运送至垃圾转运站的服务行为所产生的费用;物业费是由各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的用于小区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设施的维护等方面的支出;而垃圾处理费是指城管环卫部门将垃圾从转运站压缩并运送至垃圾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物业费是经营性收费,而垃圾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谁产生的垃圾最终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所以,垃圾费的征收符合国家倡导的“谁产生,谁付费”的环保原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4.办公费用。5.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7.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其中垃圾处理费一般属于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内,主要看业主和物业的合同约定内容。
大家平时所说的小区停车费,其规范说法是“停车服务费”。业主购买停车位时所交的钱,是开发商建造该车位的本金和利润,而车位是在业主按规定交了“停车服务费”以后才能正常使用。有部分业主认为自己已经花十来万元购买了停车位,物业还要在自己花钱买的车位上收取“停车服务费”,对此感觉不太能够接受,笔者就此问题予以说明。物业花园微信图片_154.jpg长按二维码关注物业课程(学习)物业证书(申报)物业资料(下载)咨询热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金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费”的概念:是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对车位、车库及配套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一般由下列因素构成:1、管理服务人员薪资费用;2、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3、清洁卫生费用;4、秩序维护费用;5、法定税费等。小区车位基本上分三种: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产权车位、地下车库人防车位。目前这三种车位物业或者开发商都会收取停车费用,但每种车位收费的性质都是不同的,而且费用的归属也是有区别的。下面分项说明:1、地面车位。这种车位都是没有产权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在业委会授权下可以收取停车费。这个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停车管理费和车位租赁费。停车管理费是由于物业需要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由此增加的人工成本。这个费用不可能过高,一百到二百之间。不过说句实在的,这个一般都是有花头的。车位租赁费是由于停车人虽然也是业主,但是由于地面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停车人应该出钱对其他业主进行补偿。这个费用可以由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一般费用由物业代收,在业委会监督下用于小区服务。2、地下车库产权车位。这种车位开始产权是开发商的,如果业主购买后就是业主的。(不要说什么车库都是计入公摊的。如果车库计入公摊,得房率也就一半了)如果业主没有购买车位产权,那么很简单,还是两种费用。车位管理费和车位租赁费。车位管理费由物业收取,用于停车管理的人工和车库水电支出。这就相当于车位的物业费(解释一下,开始小区物业费在计算时是不允许考虑车库的。就是说通常的物业费不包含车库部分)。车位租赁费由开发商收取,有时物业会代收。租赁费的上涨是现在多数小区出现矛盾的根源。当然,业主如果已经购买了车位产权,就没有这个租赁费了。
自2007年起,我市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各社区工作人员入户收缴。10年来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已得到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可还有一些居民虽然交纳了此费,但对垃圾处理费认识不足,还有人把垃圾处理费与物业费混同,也有人把我省取消缓征的“垃圾排放管理费”误认为是“垃圾处理费”;还有人认为垃圾处理费已从工资中扣除了……小编也参与了多年的此费收缴工作,在此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知识和政策向您作以解释。一、什么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二、为什么要征收垃圾处理费?收垃圾处理费是为了补偿和切实解决造成在建的垃圾处理项目资金难以保障、已建成的垃圾处理场难以正常运营的问题,并为全面推行垃圾处理产业化创造条件。三、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的依据是什么?2007年7月1日,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实行“谁排污、谁出钱;谁治理、谁收费”的原则,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我市同日颁布实施的《铁岭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市银州区、经济开发区、铁岭新城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营运车辆、市场、建筑施工单位等,均应按相应标准缴纳垃圾处理费。办法明确规定,对拒绝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居民征收标准城市居民(包括暂住人口)以及纳入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垃圾范围的城郊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户收缴,每月3元,即每年36元。五、垃圾处理费和物业费是一回事吗?在收缴垃圾处理费的过程中,小编发现有很多居民认为垃圾处理费和物业费是一回事,还有的认为物业费中就包含垃圾处理费。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居民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以及设备、绿化、卫生等一系列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是经营性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是指对居民在生活中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费用,它属于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来说,生活垃圾处理费就是每一天由环卫工人及环卫车辆到指定的垃圾投放点将点内的垃圾进行收集、再用车辆进行运输,最后送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这两笔费既不互相包含,也没有任何关系。特别是各封闭式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均不包含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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