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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01

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开信息

  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009年9月,开封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单位。该公司组建成立了“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工作。

  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0年1月通过专家评审。2010年5月26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并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讨论。

  2011年5月31日建设项目获得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件(文件号:豫发改能源[2011]836号)。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进行了试运行。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氨、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盐酸、氢氧化钠、甲硫醇、二噁英、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结合检测结果,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补充完善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如增加“注意粉尘”、“戴防尘口罩”等警示标识。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针对职业卫生方面的投入据实列出,并对各专项经费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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