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和单位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缴纳生活垃圾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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