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垃圾处理 > 下月起武汉垃圾费与水费绑着收(图)
2020
04-30

下月起武汉垃圾费与水费绑着收(图)

  本报讯(记者姚德春 通讯员 叶志卫 叶火生)下月起,居民每月的生活垃圾服务费将与水费一并收取,但不提高收费标准,仍是每户每月5元。昨日,武汉市城管局称,中心城区将实施新的垃圾收费方式。

  此次垃圾收费方式的改革从下月起实施,涉及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七个中心城区和沌口开发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武汉化工新城等地区。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生活垃圾服务费收费方式改革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另行制定。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过去,垃圾费的收取是城管部门下属的环卫所直接上门挨家挨户的敲门收取。收费方式改革后,垃圾收费的性质未改变,只是收费方式从上门直接收取转变为借助公用事业缴费平台收取,“与老的收费方式相比,新的收费方式将更加简便快捷。”

  垃圾收费改革后,市民缴纳的垃圾费标准也不会提高。该负责人说,此次垃圾收费改革,只是改革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并未提高,居民生活垃圾收费仍是每户每月5元,单位垃圾收费基本保持不变。相反,对商场、超市、仓储、经营门点的商业收费标准比起以前,非但没有提高,还进行了适当的下调。

  此外,武汉市低保家庭可免缴生活垃圾服务费。低保户只需凭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账户,到所在街道城管部门办理免缴手续即可。

  针对全国垃圾收费率普遍较低的现状,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于2009年将武汉市、南京市、长沙市及“武汉城市圈”的黄石市、潜江市列为全国生活垃圾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探索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的模式。

  该负责人说,以武汉市2008年生活垃圾收费为例,当年,武汉市生活垃圾收费应收8.6亿元,实际收取1.8亿元,收费率仅为21%。

  实际上,武汉市早在2008年就开始酝酿垃圾收费改革。此次改革,意味着武汉市酝酿4年之久的垃圾收费与水费捆绑的大幕即将拉开。

  市城管局:“合并收取”主要针对纳入了城市供水管网服务范围的居民和单位,即“装了自来水水表的家庭和单位”。在经城管部门依据收费标准核定其生活垃圾服务费应缴费额后,由自来水公司在对其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

  新缴费方式不再像过去那样由城管环卫人员挨家挨户上门直接收取,可采取现金柜面(含银行、邮政储蓄、超市、供水企业营业网点等)、委托银行代扣或自助缴费等形式,在缴纳水费时一并缴纳垃圾费。在打印的水费收据上,将专门设有一栏“垃圾费”项目。

  市城管局: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的居民用户,实行抄表到户的,在生活垃圾服务费与水费合并收取后,其物业管理费中应当剔除原计入的生活垃圾服务费。

  对未实行抄表到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缴纳其水费时一并缴纳其生活垃圾服务费。物业管理小区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环卫作业费用,由城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实际工作量从收取的生活垃圾服务费中予以返还。

  市城管局:新的收费方式只针对纳入城市供水管网的居民和单位,对早点、夜市大排档以及临时占道经营户来说,不可能都安装水表。早点、大排档及其他临时占道经营户,既可以按照每户每月90元的标准缴纳,也可以根据出摊经营情况,按每户每天3元的标准缴纳。

  市城管局:收费标准仍是按照1995年出台的垃圾收费标准在执行,仅对原收费项目进行了适当归并。这些收费标准的制定,是根据武汉市的垃圾处理成本核算出来的。2008年,武汉市每天的垃圾总量是6040吨/天,2009年6280吨/天、2010年6530吨/天、2011年6790吨/天,2009年至2011年按照4%比例逐年增长。其中,2011年垃圾处理成本为456.05元/吨,其中:清扫环节186.19元/吨,收集环节85.57元/吨;运输环节62.31元/吨;处理环节103.73元/吨;生态修复费4.53元/吨;代收手续费13.27元/吨;管理费0.44元/吨。

  根据这个测算标准,只有每户每月垃圾收费提高到13.1元才能实现保本处理,而目前的垃圾收费标准每户每月5元,仅仅是对处理成本的一个补助。

  市城管局:绝对不会!垃圾收费虽然与水费合并收取,但并不意味着欠缴和拒缴垃圾费就要停水。对欠缴和拒缴垃圾费的,城管部门总的原则是确保不影响水费的正常收缴。

  凡发生欠缴、拒缴生活垃圾服务费的,由欠缴、拒缴者的所辖街道城管部门负责上门做好宣传和催缴工作。如经反复宣传和催缴仍拒绝缴纳生活垃圾服务费的,城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按照欠缴、拒缴的总金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对恶意欠拒缴者,将诉诸法律手段请求法院裁决。

  洪山区城管局:87109923;青山区城管局:68865386;市城管服务热线


本文》有 0 条评论

留下一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