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分众)以“对子公司行为并不知情”做了解释,但日前记者通过可靠渠道拿到的一份《股权收购协议》格式化合同却提供了新的说法。质疑者据此认为,分众一直以来都在凭借不断地收购来扩大自己的规模并且维持股价走高,然后通过从股市套现抽取现金用于再次收购。
到底分众是在依靠自身主营业务健康地成长,还是凭借不断地收购和财务手段“虚假”繁荣?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分众传媒新闻发言人、分众传媒副总裁嵇海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整个2008年都将不再进行收购行动。若真如此,被《华尔街日报》批评为“业务模式模糊不清”、“总有这样或者那样问题”的分众传媒似乎将得到一次被世界重新认识的机会。(彭梧)
6月6日,分众传媒(FMCN.Nasdaq)发布的2008年第一季报让投资者还是颇为意外,这与“垃圾短信事件”后下调4000万美元的收入预期,存有1000多万美元的差距。分众对此表示,因计入了手机广告业务重组所产生的减损支出。分众还表示,此前基于一些特定手机广告公司的盈利能力签署了收购协议,但这些公司业务停止,需要调整和终止的成本也被计入亏损。
一个多月前,一份与分众有关、名为“股权收购协议”的文件辗转到记者手中。文件的提供者梁新(化名)是北京人,2007年8月拿到这份格式化合同时,他的“手机广告”公司每年能做到1200万人民币的营收规模。
尽管其拒绝承认自己的主营业务只是“垃圾短信”,但并不否认,公司要做的事情就是通过不同方式,向不确定的人群发送手机短信广告。
据梁新透露,由于没有行业规范,目前所谓的“手机广告”行业实际上和垃圾商没有任何区别,选择被收购通常是套现抽身的最好方式。
“要想通过分众收购套现抽身,必须签这样的格式化合同。”梁新说,“一些公司曾通过不同的途径拿到过这份合同。收购的价格是合同中惟一的可变因素,其他都是格式化的,不能商量。”
梁新指出,里面最关键的一条是,收购一旦完成,被收购方须按照分众无线指定的通道和方式开展业务。“也就是说,所有的收入都将直接被计算入分众无线的报表当中。”
业内人士透露,梁新所指的“分众无线”是分众传媒集团通过收购得来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分众传媒的无线业务。事实上,与梁新进行收购谈判的执行者,虽然是分众无线,但背后真正签字的收购主体却是分众传媒。
在梁新的提示下,记者找到了位于合同第18页的第5条第4款“短信和数据通道”:卖方和卖方股东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被收购方公司100%的手机短信(包括短信、彩信及Wap push)通道流量(根据条数计算)应通过分众无线或者分众无线指定的通道发送。
“今年,3·15晚会曝光后,分众传媒董事长江南春说分众集团根本不知道分众无线大量发送垃圾短信。”梁新说,谈判前分众的目的就非常明确,“只要你的公司有规模化的收入和营销渠道,就是收购目标。他们要的只是收入,是合并报表。”
“去年卖给分众无线的公司,上规模的大概有3家,规模小一些的更多,有河南的、山东的,也有北京的。”梁新说,“大家都知道这行业说不定哪天就要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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