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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知道合伙人房产装修行家采纳数:13746获赞数:43452国家第一批物业管理师 北京市第一批物业项目负责人
展开全部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肯定是不能进入业主委员会的,自然也不能成为业委会委员。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权法中明确规定拒付物业费属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业主委员会负有【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职能。如果业委会委员自己就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又如何去履行【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的职能呢?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负责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合同。据此,可以认为业委会委员有协助物业企业履约的职能。根据物业管理合同,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委会委员理应协助物业公司行使收取物业费的权利,督促业主履行缴费义务。如果业委会委员自己不缴纳物业费,怎么履行其业委会委员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属于违反《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可以依法认定不缴纳物业费的行为,属于拒绝履行业主义务。按照《指导规则》第3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这类业主不符合业委会委员条件,不具备成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
展开全部无故拖欠物业费才不能当业主代表或者业委会委员,但如果有明确的原因,非“无故”,当然可以当业主代表和业委会委员。理由如下:作为业主,天然有权利管理小区,参与业委会和业主代表选举,以前的跟物业费挂钩是违法的,因为物业条例规定只有无故不缴纳物业费才失去该项权利,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六)本人或其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内入股或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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