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5-22
05-22
临街商铺缴纳生活垃圾费按照什么标准 NEW
依据洛政(2016)54号文件,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城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收,或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委托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月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每人每月2元;二、城市居民(含建成区内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居住户)按户计收,每户每月5元;三、暂住人口按人计收,每人每月2元;四、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按床位计收,每床每月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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