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6-26
06-26
武汉物业小区居民垃圾费收取办法确定 NEW
7月1日起,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区等,均已实行了生活垃圾服务费与水费“合并收取”。而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的垃圾费该怎么收,经过城管、房管和物价三部门的协商,昨日才正式确定。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居民,仍按5元/月在缴纳水费时一并缴纳垃圾费,如果在其预交的物业费中含有垃圾费的,居民可持水费单要求物业公司退还相应费用;实行总表供水的,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应户数在缴水费时一并缴纳垃圾费。
“合并收取”实施后,有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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