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9-08
09-08
垃圾分类做得好 单位家庭都有奖 NEW
11月2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办公室获悉,《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南宁市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个人进行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办法》明确,奖励对象是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引领作用较强、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作出一定贡献的单位、家庭、个人。
单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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