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开出垃圾分类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中原万达未设置厨余垃圾桶被要求限期整改
2020年1月1日起,郑州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执法工作。今天上午,记者跟随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先后前往盛润锦绣城小区、中原万达、大商新玛特(陇海路),实地查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据悉,1月1日上午市内九区城管执法人员均在各类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开展了执法检查。
记者发现,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有物业单位进行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但不少商场和宾馆仍存在垃圾混装现象。
在中原万达金街上存有大批餐饮门店,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中原万达金街并未配备相应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设备,按照《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对相关负责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在当天18时前配备厨余垃圾箱,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当天,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也对辖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群办路上的一家连锁酒店将垃圾混装,依据《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对该店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在三日内进行整改,负责人当场签收并保证及时整改。
在丰乐路上的一家医药超市,执法人员针对医药超市的过期药品投放进行检查,该店并未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回收容器,随后,执法人员又分别对水果经营店、早餐工程、生活超市等不同行业的商家进行垃圾分类检查,现场将发现的问题逐一告知商家负责人,并对未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商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我们针对行业特点,对可能产生不同垃圾的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相对人及时整改,下一步我们会继续跟进落实,确保按照要求分类投放。”该局副大队长高延军说。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目前郑州市垃圾分类势头不错,已形成氛围,市民接受度有大的提升。元旦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以宣传提示为主,元旦后将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落实执法。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垃圾分类势在必行,不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的单位和个人,将开出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的,将进行处罚,希望市民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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