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北京人民将结束“随意”扔垃圾的生活,这次轮到上海人民笑了。
上海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如何判断干湿垃圾,让很多人挠头不已,无所适从。
北京的生活垃圾也是分为四种,但是叫法不同: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嗯,不用区分干垃圾、湿垃圾,北京人民终于放点心了!因为,不用面对“湿纸巾、瓜子皮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这种灵魂拷问了。
在处罚力度上,北京和上海的规定一样,同样是最高罚款200元。上海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而北京在处罚方式上设定了“三步走”的处罚梯度,先是劝阻,再是书面警告,最后才是罚款。
北京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北京还设立了“豁免条款”——受处罚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跟上海一样,北京也给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套上了“紧箍咒”。不过,北京对违规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处罚力度更大,最高处罚5万元,而上海相关最高处罚为5000元。
北京规定,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
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以后在点外卖时,你如果不主动要求提供一次性餐具,那么餐馆是不会主动提供的。
北京市城管委固废处副处长马建骥说,比如,餐馆和外卖在顾客点餐时,要增设“是否需要一次性餐具”的选项,让顾客在点餐前自行选择。宾馆则不得主动在客房中摆放一次性洗漱用品,但是客人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向餐馆、宾馆的前台索取。
北京规定,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违规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很多网友反映,自己做好垃圾分类,但是来收运的车辆却“混装混运”,一车拉走。
北京进一步提高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垃圾“混装混运”的处罚金额由“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提高为“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只要你发现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存在混装混运的现象,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
很多人会关心,垃圾不会分,分不对怎么办?没关系,你去扔垃圾时,可能会有北京大爷大妈对你发出灵魂拷问“你是什么垃圾?”,然后给你正确指导。
北京规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引导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在居住区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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