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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2-20

关于澉浦镇废旧物资回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你镇上报的《关于要求批复澉浦镇废旧物资回收中心初步设计的请示》(澉政〔2019〕231号)文件收悉,根据《2019年海盐县推进城乡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盐委办发〔2019〕39号)文件精神,及初步设计评审纪要,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澉浦镇废旧物资回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本工程位于澉浦镇六忠村倪家桥东侧,总用地面积为6亩,总建筑面积161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48.3平方米(包括已建建筑面积40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平方米。购置相关储存、运输及辅助设备,并同步实施室外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

  本地块总体较规整。根据地块特点,将出入口布置于场地西侧。场地西侧设置16米宽主入口,便于货车进出。装卸货场地集中布置在分拣中心东侧集散场地区域,尽量不影响交通流线。人货出入口进行分离。

  基地内以环形交通为主,通过场地内建筑形成一个顺畅通达的整体的环形交通流线,并注重不同功能的交通引导设计。基地内部道路顺畅通达,以最便捷的流线到达每个功能分区。

  小型车辆沿道路布置,大型车辆在装卸货场地周围集中布置,利用车辆功能与建筑功能的统一。

  回收中心建筑高度为9.2米,室内外高差0.20米,建筑占地1049.0平方米,建筑面积1211.7平方米,门式轻钢以及局部钢筋砼结构。在造型风格上与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保持一致,同时又不拘泥于立面造型个性特色,使得其能融入企业文化风格,又具彰显建筑艺术特色。立面以1.2米以下采用浅灰色防水外墙涂料,1.2米以上采用压型钢板为主,同时采用横向条窗的立面造型手法,来体现现代厂区的规整性,整体简洁大气。

  回收中心采用门式轻钢以及局部钢筋砼结构,结构总层数分别为1层;房屋高度8.2米;结构计算和抗震措施均按设防烈度6度确定。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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