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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0-11

关于濉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实施方案听证会公告

  为建立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高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发展,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濉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濉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实施方案听证会”,对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实施方案举行听证。

  1、消费者6名,其中3名分别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另3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一)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到县发改委价格与收费管理股报名;

  (二)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到县发改委价格与收费管理股报名;

  (三)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告知濉溪县发改委价格与收费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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