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者,需持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2、城镇、农村未就业人员,需持未就业证明信。未就业证明信由户口所在地的(镇或城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站开具。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7、外省人员需在本县办理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1、持户口所在地(镇或城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站开具的未就业证明信。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6048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