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桥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向沿街商铺分发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告知书》,并再次明确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要求大家严格落实告知书内容,同时对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垃圾投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提高市民对垃圾强制分类的知晓率。
据统计,国庆期间,该局共对全县各乡镇街道个人及单位开展执法宣传达6896次,教育劝导垃圾分类未落实个人及单位3823次。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10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宁波市垃圾分类进入一个强制分类的时期。国庆长假这7天,我们主要工作就是入户对商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前的一个普法宣传。与此同时,我们也对个别商场、经营户、企事业机关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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