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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发展生态环保主业,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思南项目”)。
思南项目总投资44,760万元,位于思南县邵家桥镇石板滩村,占地84亩,服务范围为铜仁市思南、石阡及印江三县。项目总规模1,050吨/日,分两期建设。本次建设为项目的一期工程,并在扩建侧预留二期焚烧线吨/日的垃圾焚烧线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期建设规模为700吨/日(配置2条350吨/日的垃圾焚烧线MW汽轮发电机组)。
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由泰达环保成立独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包括项目设施设备大修和更新),以及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3,428万元。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经营范围:环保类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污泥、餐厨垃圾、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水污染治理;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可根据业务开展实际增加范围)。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9521%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00% 铜仁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依据《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投资报告》,思南项目总投资44,760万元(不包括二期费用),资本金13,428万元由泰达环保自筹,剩余部分由泰达环保或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按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中标价68元/吨计算,项目总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7.55%,静态投资回收期13.08年,年均净利润1,963.02万元/年。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泰达环保拟与思南县、石阡县和印江县的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简称《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建设内容:规划新建一座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05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700吨/日,配置2条350吨/日焚烧线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厂房卸料平台、垃圾坑、汽机房、综合控制楼等在本期一次建成,锅炉房采用分期建设。公辅设施(给排水系统、压缩空气、除盐水、渗沥液处理系统、石灰浆制备、SNCR等)。厂区红线外接入系统包括电网接入系统、垃圾运输道路、生产给水系统。本项目实施方案新建内容为项目的一期工程。场外道路和接入厂外电力网工程由政府方负责征地,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政府部门批复通过的设计文件为准。
2. 乙方在合作期内独家享有特许经营权,除适用法律或本协议有特殊规定外,甲方应一直保持乙方特许经营权的有效性和独占性。
5. 在项目开始商业运营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方每年向乙方交付的基本垃圾供应量为25.55万吨/年。开始商业运行日起至运营期第一年结束时的交付基本垃圾供应量及运营期最后一年起至项目合作期结束时的交付基本垃圾供应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年基本垃圾供应量按月进行折算。
6. 电力企业向乙方购买上述剩余电量,每吨垃圾上网电量按280kWh考虑,上网电价为0.65元/kWh,超出部分电量电价按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0.3515元/kWh向乙方支付电费,且结算价格在项目合作期内保持不变。
7. 履约保函:建设期履约保函应由当地政府方认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1,000万元;运营期履约保函金额为500万元;移交保函应由当地政府方认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1,000万元。
8. 运营期间,若电力上网单价发生下调,项目公司可依据《特许经营协议》调整垃圾处理价格。
本次投资旨在强化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生态环保产业全国布局。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符合生态环保作为第一主业的发展方向,对落实主业发展战略和“双碳”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如能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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