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生命啊,自己不养可以送给没有孩子的收养,怎么这么狠心!”天津,有网友发布信息表示,一位大爷在垃圾桶旁边捡废品时,听到婴儿哭声,随即在垃圾桶里的黑色塑料袋中发现一名男婴。
从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有人将垃圾桶倾斜,大爷蹲着身子在垃圾桶中翻找,一边翻找一边说:“太小了,不敢弄。”周围帮忙的人群还有人喊着:“还在哭!”随后大爷翻出了一个黑色大号塑料袋,婴儿在从塑料袋中被找出来后,裹上了一件毛绒外套被抱走。
12月12日深夜,针对网传“大爷在垃圾桶内发现弃婴”一事,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官方微博“平安西青”发布情况通报。
简直是闻所未闻,都已经2022年,竟然还有人丢弃婴儿,实在是不愿意相信!好在婴儿有福命大,谢谢这个老大爷的爱心,孩子肯定会好起来的…
第一,目前当地警方表示,已经对遗弃婴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那么孩子的父母会承担何种责任?
有网友表示,婴儿才出生不久,这么冷的天气将其丢弃在垃圾桶内,这是在犯罪在杀人是草菅人命!必须严惩!
本案中,由于婴儿刚出生不久,脐带还没有脐带,对于这种行通常要评价为遗弃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构成遗弃罪的主观意识上应当只是想逃避自己的扶养义务,通过遗弃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这种目的。
举个例子,父母将有生理缺陷的孩子遗弃到了别人家门口、广场或者别人店门口等这种人来人往、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能够让孩子及时得到救助,并不会造成生命危险,才构成遗弃罪。
实际上,如果表面上看是遗弃行为,但是客观上将孩子遗弃到了无法得到救助的地方(比如说,荒郊野外、人迹罕至的地方,不可能得到及时救治),那么其行为就不属于遗弃,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故意(其实不是直接故意至少可以说是放任不管),在这种情况之下,而是属于故意杀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从现场视频来看,孩子被用黑色袋子装着,在零下的气温里,被丢到了垃圾桶里面,且孩子才刚刚出生,脐带都没有切断,根本不可能呼救,如果不是碰巧遇到拾荒老人,根本不可能发现。在这种情况下,新生婴儿能够活多久可想而知,而遗弃孩子的人自然也是清楚的,所以从主观意识以及客观条件上,应当认为涉嫌的故意杀人罪。
从量刑的角度来分析,根据《刑法》第232条,对于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不过因为婴儿得到了救助,没有了生命危险,可以视为犯罪未遂,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实,本事件中,除了讨论遗弃婴儿的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涉嫌何种罪名外,我们更需要关注婴儿后续着落问题。
实际上,当市民捡到弃婴,应第一时间到当地公安部门报警。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可以找到孩子的父母,则劝导他们把孩子领回家。若父母不愿接回孩子(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在更极端的情况之下,孩子的父母根本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居委会应当出面进行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让孩子的父母或者相关近亲属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
同时,需要提醒大家,任何市民不得私自收养弃婴或将弃婴转送他人,因为即使出于好意,私自收养尤其是转送他人的,也有可能触犯我国法律。并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市民想要领养弃婴,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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