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自5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重在引导,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垃圾分类,是按一定规定或标准把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按照北京修改后的《条例》,不仅对个人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且屡教不改的,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且明确提出垃圾“不得混装混运”,且把罚款金额提高为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条例》实施,是对垃圾分类全流程、全过程的规制,只要咱们看到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存在混装混运的现象,都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使垃圾分类的“人人有责”得到有效落地。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注重系统和细节管理。《条例》实施,让北京垃圾分类在稳步推进垃圾精细化分类时,更加会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配套衔接,强化从投放运输到终端处理,按照垃圾分类的标准进行严格规范。然而,推进垃圾分类,关键还在细节,多在细节上下功夫,才能让垃圾分类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环保价值充分彰显起来。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在垃圾分类政策实施后继续倾听民意,吸纳合理意见,优化政策措施。比如:让公众预约后实地参观垃圾处理厂日常运行,公开附近垃圾处理厂的地址、电话和二维码等信息,加强互动,从而消除人们对垃圾分类投放但最后归堆处理的质疑心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否能够取得实效,关键在于人们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实际操作。因为垃圾分类涉及部门协同、各级联动、政策保障、市民配合等诸多环节,因此在垃圾分类开展初期,可能会出现分类效果还不理想、混装混运偶有发生、对分类不够重视等各种复杂情况。面对这些实际问题,群众作为利益主体,又是执行中的关键因素,应主动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垃圾分类细则的可操作性,实现各个环节透明化运行。
从源头上大大减少垃圾的产生,还应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为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北京制定了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目录,与《条例》同步实施,北京餐饮服务业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包括筷子、勺子、刀(刀具)和叉子,外卖平台也默认“不勾选=不需要”模式。这种强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减量,提升了科学治理的有效性,也能让咱们看到,以后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不会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也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等餐具;商品、快递、物流都能使用简易包装物等,从而把垃圾分类“关键小事”做的更好,推动北京精细化治理向深入发展。
人人都是垃圾分类责任主体,都应按分类标准规范执行。北京正依托大城管考核体系,以基础管理、日常运行、自查管理三个方面构成评价结果,把垃圾分类执行纳入绩效考核,充分体现了“服务导向”的意识,必定能更好促进新条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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