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由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办的《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主题宣传活动在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举行。近年来,西安市先后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十年规划纲要》和《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编制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等规范性文件。
8月31日,由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办的《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主题宣传活动在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举行。活动现场,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出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执法管理部门代表和市民代表分别表态发言。
近年来,西安市先后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十年规划纲要》和《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编制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等规范性文件。2019年4月,《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自9月1日起施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正式迈入“强制时代”。
《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的具体划分有明确规定: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指除前三类以外的生活垃圾。
《管理办法》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并对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管理人制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生活垃圾自管单位、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市道路管理单位等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
《管理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随意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连日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了多次模拟执法演练活动,对涉及个人、垃圾集中点、运输车辆等未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处理的各种情况进行模拟执法。在模拟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对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执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出模拟罚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为观摩人员提供执法示例。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大分类、小分流,先易后难、逐步延伸,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结合辖区内学校等单位,推动垃圾分类面向社会全面开展。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求,对原有清运车辆的标识进行统一,加快辖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进度,将再生资源回收网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网互相融合,不断完善可回收物的回收体系。
目前,西安市共有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正在建设,预计到今年10月底,将有4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使用,日处理垃圾能力将达到9750吨。这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全部建成后,日总处理垃圾能力将达到12750吨。在已投入使用的首个餐厨垃圾处理厂基础上,西安市的3个餐厨垃圾处理厂也正在建设。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4587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