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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1-25

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

  开标时间:2022-12-13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就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不分包,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2.1 项目名称: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4.质量要求:处理污水为市政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执行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环保设备的生产或销售)。(1) 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提供承诺书) 。(2) 投标单位近三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并附信誉承诺 (中标后招标人可到劳动人事监察执法队进行查验,如有虚假提供将上报有关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3)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提供承诺书,招标结束后招标人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交 2019~202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 (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5.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予叠加。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3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3.1现场报名资料含:(1)投标报名函(格式见表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复印件;(注:1.如资料不全的,不接受其报名;2.报名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3.疫情期间,不便到现场报名的投标人,可把以上资料扫描成文件夹并发送1.投标文件须于2022年12月13日09:00时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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