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什么要垃圾分类?有多位知友已经提到了,分类是垃圾处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而垃圾处理体系的存在意义,从环保角度出发,主要有污染控制、资源节约两方面。
垃圾、乃至更广义上的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健康损害,与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所不同。居民的生活用品,在通常状态下不会造成现行环境标准上的环境健康损害。即使是日常灯、电视机显示屏内的荧光粉等有毒有害物质,也只会在严重破坏、不当操作等非常规状态下才会直接威胁到人体健康。至于厨余、废纸、废布、家具等,随便扔到某个凹地上攒着,产生的污染大多是臭味、损害土壤与地下水等,并不是及时的、直接的损害。这与可以自由流动的水体和大气污染,在影响范围上无法相提并论。这使得大多数公众对垃圾污染的感受并不强烈、没什么紧迫感。水和大气污染比垃圾类的污染更先得到重视,也是各国环境管理实践中的常态。
而资源节约方面,因为要经历回收、再生利用等操作,再生资源的成本经常高于直接开采的原生资源。看不到盈利空间的,没有人主动去做。有盈利空间的,早已自发形成了缜密的产业链, 没有给后来者留下多少“肥肉”。
换言之,垃圾分类不急迫、又赚不到钱,公众和政府关注度低,推动的力度自然有限。
分类本身是用于服务下游的垃圾处理环节的。处理的方式很多:翻新、局部再利用、资源再生、堆肥、焚烧、填埋等。不同种类的垃圾有各自的污染特点与适用的处理技术。垃圾自身的物理化学特点又受到来源的地域、工艺、经济水平、习惯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在一系列可行的处理技术方案中,可用于评价筛选的环境指标也有多种类型。
垃圾分类是一项由许多人共同配合完成的工作,需要耗去劳动者的时间与精力,这就产生了显性或隐性的经济成本。分类还需要相应的设施:垃圾筒(箱)、临时放置的场地、运输工具等。垃圾分类越精细,所需的各类物力、人力越多,培训投入和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加,还可能引起二氧化碳增排之类的副作用。换句话说,不同的处理体系,对分类方式的要求有差异。
再次,谁来分类?根据垃圾处理体系的不同,分类可以由居民做,可以由拾荒者做,可以由政府公职人员做,可以外包给私人公司来做,还可以完全不做。不同地区准备推广怎样的垃圾处理体系,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
但是,垃圾分类的方式、要求、具体的责任者一经确定,就应当清晰地体现在法律中,而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是模糊的。这一方面是规划思路还未成熟的体现,另一方面,相关的社会生态问题也的确千头万绪,不易梳理。
最后,当法定应对垃圾分类负责的人们不按照处理体系的要求行动,会产生什么后果?通俗的讲:哥就不干,你能怎样?对于参与者来讲,垃圾分类是个花钱的事情。在现在的市场机制、盈利第一的社会氛围内,能自动生钱的、环境危害不大的垃圾的回收处理自有人自行推动,比如建筑垃圾。而那些没有经济利益的垃圾,人们根本没有动力去主动、长期地进行分类等活动。
发达国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罚!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生活垃圾(隶属于固体废物)的相关立法动辄近百页,就是把涉及到的人群应尽的义务掰开来、讲清楚,并与违法的法律后果无缝对接。
但此时,有一个深层的、经典的、不可忽视的问题浮上了水面:谁来监管监管者?
得有人长期埋头纸堆,一双利眼专抓垃圾台账的诡异错漏啊,每逢年底再把数据加减乘除算个总啊!
发达国家的垃圾回收处理体系能长效运转,关键在于政府发挥了规划、协调、支持与监督等作用,切实起到了监管作用。而现阶段,我国政府才刚刚起步。
那么,为什么发达国家的政府能发挥作用,而我国不行?这就是牵涉面很广的问题了。除了发展阶段、经济水平、环境意识等因素外,核心的差距在于法制,更在于法治。
综上,现阶段垃圾分类效果不彰的原因可以归结为:该干的、能干的没意愿,想干的没能力,老百姓各忙各的 ♪(´ε`)
就题主的问题,我觉得最少需要10-20年才能有规模有体系的推进这个问题。
因为一个大概念的推进常常需要一代人的认识,等现在的孩子们长大了,他们就觉得垃圾分类回收是件靠谱的事情。重要的是,扔垃圾的这样认为,收垃圾的这样认为,处理垃圾的也这样认为。从循环上实现真正的可能。任何一个环节的差错都不足以引发这个事情成为循环。
另外,简单的说可回收、不可回收确实有些笼统了。就拿日本来说,他们做这个事儿的精度就比我们高。有图为证(引用自
可见,社会的引导和全面认知、教育水平的提升才能从社会级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如何改进呢?
首先环卫行业要公开一些自己处理过程中的技术、实况、难点,定期弄点开放日,邀请孩子们去垃圾场参观下。说白了就是公众参与。
其次要在清运体系做功课,从政府争取更多的奖励或补贴,经费不仅给环卫的分类清运体系使用,而且给严格分类的优秀家庭使用,当然这其中也需要社区的配合,做点经验交流,推广典型。
之后,要形成惩罚性监管,因为很多人不自觉,经过一定程度教育后,如果某小区没有垃圾分类,就拒绝回收,造成倒逼机制。
最后就是环境信息数据公开,让我们知道每年清运体系的费用,价值,成本,每个人的贡献。形成良好的激励和习惯。
细思恐极,上述的要求,不比打赢一场战争难度小。垃圾分类不是小事,需要循序渐进,从每个人做起,现在做起。
1)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尚为浅显与片面,只有部分居民具有主动垃圾分类的意识;
2)政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部分城市出台了垃圾分类的相关条例,但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监管不严,大都形同虚设;
3)全国各地针对居民所征收的垃圾处理费普遍过低,没有真正实现“谁污染谁付费”;各级城市的公共财政普遍优先考虑更受关注的民生问题,大部分城市的垃圾处理只能停留在“清运”的程度,谈不上真正的无害化处理,更谈不上全面的回收利用;
4)资源回收企业技术水平低,规模化程度小,一些新型资源利用企业的盈利能力差,市场培育不完善;
5)北京等8城市2000年起就试行过垃圾分类回收,一方面,部分居民不配合,参与程度低,市政部门投入资金后收效不大,积极性受到打击;另外一方面,出现了居民分类,市政混收的情况,导致居民对市政部门产生严重的不信任;两种情况相互交叉形成恶性循环,使得各地的垃圾分类总体结果是“试而不行”。
垃圾分类成功的关键,来自于1)法律强制执行的压力;2)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由后端分类利用拉动前端分类回收的拉力;
自上而下的压力是需要的。如果像美国、日本、台北等地把分类回收列为法律强制行为,违者罚款或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部分不支持、不理解的居民,也会在压力下去学习并实践分类回收。
虽然已经有了法规,但是这些法规的强制性和威慑力普遍不足。各类媒体曾经报道过行人闯红灯罚款(
),但是恕我孤陋寡闻,还没有听到过有居民因为没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而遭到罚款的。
来自法律层面的分类压力不足,导致全社会的分类意识普遍较低,主动实现分类的意愿更低。
垃圾分类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动力来自于回收再利用产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它将产生一种由后端利用传导到前端分类的拉力,由于不需要法律强制,所以与各部门的摩擦成本很低,更容易获得居民的支持。
我国实际上很早就试行垃圾分类回收了。物资匮乏的年代,走街串巷的小商贩回收废铁,废纸,废塑料,小到一块牙膏皮,都能换回一小块麦芽糖。当下,我们也不用担心餐饮行业厨余垃圾的去向,因为早在政府出台规范化文件前,人们早就已经开始了“泔水猪”、“地沟油”的实践。从资源回收的角度看,民间自发形成的“地沟油”生产相当经济高效,只是他们不该用来冒充食用油而触犯道德和食品卫生管理的底线。
从居民的角度看,废铁、废纸等是有价格的资源,它们可以作价卖给废品回收站,并且具有足够的流动性,属于特殊的“硬通货”。
从宏观的角度看,废铁、废纸等物资得以去除“垃圾”的标签而资源化,是因为这些物资的背后有一个完善的回收再利用体系。如果由于技术的发展,某一类物资的再利用价值高于其回收成本,那么就会有人投资再利用设施,有人进行大宗收购,有人从事运输,有人从事分类回收,这样,从产业链的后端不断往前端传导,最终就会从居民手中回收到这类物资。
第一是物资本身需要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比如废旧金属,不过,随着钢铁产能过剩和钢铁价格的下降,废铁的受青睐程度已经降低;拾荒者们更偏爱铜等有色金属。至于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的回收,通过简单的拆解和熔炼,就可以获得金银等贵重金属混合物,是贵屿等地形成大规模电子产品处理行业的基本逻辑。
第二是回收再利用的成本必须很低,至少低于再利用收入;标准化的啤酒瓶只需要进行清洗消毒后就可以直接利用,但碎玻璃的收集成本高,需要重新熔炼,大规模商品化处理的难度大,于是碎玻璃除少量用于建筑材料外,往往在垃圾堆中无人问津。
第三是在整个物资利用的体系中,回收料占新物料的比例要比较高;矿泉水瓶是PET塑料较大的使用领域,回收矿泉水瓶获得PET再生料后,是PET非食品类利用的高性价比原料;塑料酸奶盒多采用PE或PP制成,而PE和PP相对来说一种通用材料,同时生产大量其他类型的塑料制品,即使回收全部塑料酸奶盒,占全部PE/PP使用量的比重也不大,更何况酸奶盒需要额外的清洗。所以矿泉水瓶是硬通货,塑料酸奶盒的流通性则差许多。
归属于商务部和工信部管理的垃圾分类资源化需要服从上述资源再生利用的客观规律,归属于建设部和各地市政环卫部门管理的垃圾分类处理也需要服从上述几条规律。
地球范围内,垃圾处理最原始和最终极的方式是填埋。在填埋之后,发展了降低其环境影响的卫生填埋。为了实现资源回收和垃圾减量,又发展了市政堆肥和焚烧。堆肥在于回收有机物生产有机肥,焚烧在于回收垃圾中的热能。他们都对垃圾分类有一定的要求。堆肥需要相对无毒无害的有机物,最好的对象是家庭餐厨剩余物;焚烧则不欢迎高水分和低热值的组分,比如说家庭餐厨剩余物。所以,堆肥和焚烧是两种互补的垃圾处理方式,最简单的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应该是干湿分离,即餐厨有机物一类,其他一类。
那么市政堆肥和焚烧在分类利用和分类回收上会面临有什么问题呢?为什么不少城市有堆肥、焚烧、填埋等各类设施,但市政级别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还是不能广泛开展起来呢?
堆肥产生的有机肥本身具有较高的价值,是发展有机农业,规模化生产有机产品的重要原料。事实上,目前发改委核准的商品有机肥价格也高达数百元一吨。但是,市政堆肥生产的有机肥,其商品化成本较高,导致堆肥的相对盈利并不高。这主要是因为高品质的有机肥需要高品质的堆肥原料,剩饭剩菜里掺杂一张餐巾纸理论上都是杂质,那么对于前端分类就有较高的要求;同时,也需要专门的转运物流来进行运输保障。与化肥相比,有机肥的市场本来就不大,而养殖废物,园林垃圾,食品加工或餐饮业的集中收集更易于规模生产商品有机肥。综合来看,堆肥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律,但不能满足第二条和第三条。
在垃圾分类率不高的情况下,生产高品质的市政商品堆肥面临着收运不足,单位原料成本过高,产量过低而有机肥价格偏高的一系列问题,这将进一步导致分类收运能力不足的问题,形成恶性循环。
对于那些管理水平不高的城市来说,与其专门腾出一个车队运输只有一部分社区居民分类的少量厨余垃圾进行堆肥,费了老劲还不能一定保证挣钱,还不如一车把全部垃圾拉去填埋或者去焚烧。
2013年,全国1.73亿吨被清运的城镇生活垃圾中,只有不到2%被进行堆肥处理。而据谢新源(2008)的研究,北京市居民家庭的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的比例高达69%。
垃圾焚烧的应有之义是回收垃圾中的热能。电能是垃圾焚烧厂的产品。电的价值显而易见;垃圾焚烧厂发电的成本很低,被电网接纳后,垃圾电就有了商品流动性。这符合前文所述的第一、第二条规律。但是,即使我国能源利用结构发生重大转型,垃圾电也还只是电厂队伍中的小弟弟,除了火电、水电老大哥外,风电、核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的潜力和规模远远排在垃圾电前,可能连潮汐能都要比它个大。这不符合第三条规律。
于是,垃圾焚烧的主要经济价值就不在于回收热能,而在于减少垃圾填埋量,降低垃圾填埋场高昂的土地成本。目前,全国各地的垃圾焚烧厂,其最重要的盈利来源,不是来自于发电收入,而是来自于城市财政支付的高达30-150元每吨的垃圾处理费(数据来自个人经验,无官方文件依据,仅供参考)。
从工程师的角度来说,垃圾焚烧厂需要前端分类,如果垃圾中含有过多高水分低热值的组分,需要在燃烧过程中增加部分助燃材料,同时炉内温度过低会导致烟气超标,这些都将增加垃圾焚烧的处理成本,降低发电效益。
然而,对于以特许经营方式运营的垃圾焚烧厂来说,从企业盈利最大化的角度考虑,如果电能不再是焚烧厂的主要盈利来源,环保部门对烟气的排放又缺乏足够严格的监管,那么,为什么还要考虑垃圾分类和前端减量呢?要知道,在以量计费的收费方式下,垃圾焚烧厂每接收一吨垃圾,就可以从财政中获得相应的补贴。
那么垃圾填埋厂呢?他们会有促进垃圾分类的需求吗?没有。他们甚至没有焚烧厂那样的直接产品,唯一的经济盈利就来自于垃圾处理费的财政补贴。所以,就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进行填埋的垃圾自然也是越多越好。
垃圾处理企业就一定会比大众具有更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吗?以PPP公私合营方式介入市政垃圾处理企业,归根结底还是以经济利益驱动的公司。看看这个新闻。
归根结底,最急于进行垃圾分类的不是垃圾处理体系中的那些企业,也不是通常持“NIMBY”观点的普通居民,而是承担着垃圾处理综合成本的地方政府。不处理垃圾吧,分分钟垃圾围城,纳税人会抗议说垃圾处理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处理垃圾吧,堆肥费事,焚烧的直接财政压力大,而且容易引起周边居民抗议,填埋占用越来越宝贵的土地资源还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所以,像北京、上海、广州等人口数量多,城市规模大,建设用地少的城市,政府是真心地想搞垃圾分类,也投入了不少真金白银在社区中进行试点,但是只能说取得了一点点的进展,离大规模试行还有很长的距离。其中的核心矛盾,就是我上面论述的:
(1)自上而下的压力不够,垃圾分类无法可依,有法不严,违法不纠;没有基于法律体系实施有效的垃圾收费等经济杠杆;无论是从法律层面上还是经济层面上,都没有对居民实行有效的强制推动;(2)由于政策体制、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垃圾组分自身特性等情况的限制,目前只有生活垃圾中的少部分组分形成了完善的市场化物资回收产业链条;市政堆肥、焚烧等占大比重的垃圾末端处理(利用)方式对前端分类的拉动作用十分有限,市政垃圾综合分类利用设施建设不足,导致一些具有一定再利用价值的组分无处可去,最终只能混合收运后进行焚烧或填埋。
在市政部门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理的体系前,我们作为普通居民,还有必要进行家庭分类收集和社区分类投放吗?
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在现阶段的国情下,垃圾分类不需要像有些指南、建议上写的那么分七八种甚至十几种。中国大陆现在的垃圾分类还只是在蹒跚学步的阶段,先学走路,等走稳了再学跑也不迟。
1)卫生垃圾,或厕所垃圾,包括各种使用过的卫生纸(巾),尿布,棉签,头发,纱布,以及其他各种沾有体液的个人用品等。这部分垃圾通常为低水分、高热值、高病原性污染风险,适宜并应该进行相对封闭和独立的包装,并送入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2)厨房垃圾,包括各种果皮、果壳、果核,残羹剩饭等食物性垃圾,但不能包括食品包装、厨房用纸和餐巾纸等。这部分垃圾水分高,热值低,不适合进焚烧厂,但是堆肥的优良原料;应该进行独立包装后投入厨余垃圾回收箱。
这种三类分类法,实际上跟现在许多家庭的生活实践相一致。卫生间一个垃圾桶,厨房一个垃圾桶,客厅一个垃圾桶,我想这是大部分城市家庭的标配。因此,基于这三个垃圾桶而实行的分类,既便于居民理解,同时大家需要额外付出的劳动相对较少。
当然,既然是分类,要求肯定是有的。不少家庭过去虽然有多个垃圾桶,但并没有专桶专用,在厨房做饭就把塑料包装扔在厨房的垃圾桶,或者在客厅吃水果就把果皮果壳扔在客厅的垃圾桶,然后扔垃圾的时候两个桶一合并,一股脑儿就扔到小区的垃圾箱里。实行三类分类法,最重要的就是专桶专用,独立包装,分开投放。所有跟个人卫生相关的垃圾扔到卫生间垃圾桶,所有食物性垃圾去除包装后扔到厨房的垃圾桶,其他垃圾扔到客厅的垃圾桶。
对于弄不清更多分类要求的普通居民来说,把家里的垃圾分成上述三类,就达到了满分100的及格水平。
如果不满足于三大类分类,希望进行进阶分类,那么可以在第三类普通垃圾中,进一步地对有毒有害和危险垃圾进行分类。像水银温度计,老式日光灯管,含电路板但没有明确回收渠道的小型电子设备,过期药物,含汞电池等,都可以挑出来分别存放,单独包装后投入垃圾桶。
进一步的,纸张、金属、衣物、塑料、玻璃制品等都可以单独包装和投放。不同的塑料瓶根据其底部的材料类别标示进行分类,不同的织物根据羊毛、棉麻、化纤等材料分类。更高级的,对一些垃圾进行简单拆解,比如塑料外套从笔记本上拆下来,或者把小电子产品的塑料壳和电路板、电线拆解开。当然,这应该是超过100分总分的竞赛型附加题了。
那么,在目前即使分类投放也会被混合收运的情况下,我们个人进行三类回收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科学地认识卫生垃圾、厨房垃圾和普通垃圾的卫生特性,实行专桶专用,分类收集,有助于减少每日投放垃圾的工作量。对于上班族来说,每天上班出门的时候随手扔掉前一日产生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以几天扔一次,由于剩下的以干垃圾为主,不用担心居室内产生异味。
现在不实施强制性的垃圾分类,不代表以后一直不会;我们这一代到退休前(2050年)可能不会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强制垃圾分类,但不代表孩子们这一代到退休前(2070年)也不会。垃圾分类对于高人口密度的中国城市来说是大势所趋。事实上,我个人认为,2030年以后,一二线大城市强制实施垃圾分类的概率将大幅度提高。如果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政府的态度足够强硬,说不定从2020年起就可能实施区域性的强制分类。毕竟,现在他们每年要为垃圾处理支付高额的财政补贴。例如,北京市2013年用于城市环卫的财政支出为11.7亿,而对公共交通的补贴也是11.7亿。然后,你猜发生了什么?2014年12月28日,北京的地铁和公交,都涨价了。
就像无论多么让人怀念,北京地铁二元的时代迟早都会终结一样,北京市理论上66元每户每年,实际上许多家庭从来没有交过也不知道要交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迟早将被更为严格的分类政策和收费政策所取代。(现在大部分北京家庭实际承担的垃圾处理费以物业费的形式向物业支付,物业再向环卫部门按清运量支付垃圾处理费,其标准依然远远低于垃圾处理的实际成本。)
为了应对随时有可能实施的强制分类政策和高额收费,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遭受处罚,我个人还是建议以上述三类分类法进行长期的家庭实践,既科学合理,又能应对可能的政策要求。
文明和自律见仁见智,众人皆醉我独醒是种有压力的生活方式,纯粹看个人选择。
从社会公益的角度来看,每一袋垃圾从家庭到垃圾处理厂,它必然会接受拾荒者和环卫工人的检阅。他们或者是出于生存,或者是出于职业要求,会尽可能从形形色色的垃圾袋中寻找那些具有一定回收价值(而你不知道或不屑回收)的物资。这些物资主要来自于上述的第三类垃圾。如果我们已经对卫生垃圾和厨余垃圾进行分类包装,对玻璃碴、尖锐的金属等进行适当的包裹,对各种垃圾组分尽量地合并丢弃,那么,拾荒者和环卫工人在进行二次分类时,就会更加卫生、高效和安全。
小施翻了一下问题日志,这个关于垃圾分类的提问,最早在2013年已经被提出了,但直到7月1日,上海开始执行史上最严《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后,才彻底引爆了“垃圾分类”的社会热点。
中国是一个垃圾制造大国。据报道,我国垃圾年产量为4亿吨左右,并且每年以约8%的速度递增;杭州三到四年产生的垃圾几乎可以填满整个西湖;全国600多座大中城市,其中四分之一的垃圾承载能力已经严重告急!如果一直以简单粗暴的方式混合焚烧或者填埋,不仅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还会危害我们的健康和后代的生存环境。
事实上,垃圾围城困境是每个高速发展的国家可能面临的问题,发达国家都曾面临过这个问题,而垃圾分类正是破解垃圾围城困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近年来,德国的垃圾循环利用率始终保持在65%以上,节省了大量的原料和能源,对可持续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回到问题上来,总的来说,要解决问题至少要包括前端垃圾分类公共政策,和后端垃圾处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这两个方面的措施。
政策的稳定实施和群众的接受度是前提。通过强制垃圾分类政策,或用技术鼓励手段如垃圾分类VR游戏等,让人们养成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
健全的垃圾处理公共基础设施是垃圾分类的坚实后盾,这也是小施想重点强调的。按照规划,到明年年底,包括上海市在内的全国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垃圾处理系统等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以上海为例,早在强制分类前,上海市已下很多苦功做后端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的配套。目前,上海老港基地已经成为全球最大垃圾处理厂,承担了上海垃圾70%垃圾处理重任,总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将达300万吨/年。通过整体的垃圾处理过程,焚烧可以发电,炉渣则将变身为砖、水泥等建筑材料,最终垃圾 “瘦身”为原本体积的1%。
让小施感到骄傲的是,施耐德电气是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工程的合作伙伴之一。
我们和老港的缘分从老港二期项目还未建成之时就开始了。早在项目设计之初,中国五洲设计院就使用了施耐德电气旗下工业软件公司AVEVA提供的解决方案。其中,AVEVA PDMS平台,提供了基于点云数据创建项目的三维模型,避免了之前由于二维图纸信息表达的局限性;同时,AVEVA NET数字化交付平台,将各路信息汇编到同一处,这让项目设计更加快捷,数据共享更加高效,设备维护更加透明。避免了不同专业之间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工期的延误,解决了“随意施工“以及“信息孤岛”等问题。
这次,我们还为老港二期项目提供了全套智能配电解决方案。其中,安全可靠的配电柜及元器件为整座工厂的电力可靠稳定输送提供了保障;性能优异的变频器不但使焚烧工艺的一致性达到新高度,进一步提高了垃圾处理质量,同时也降低了整个电力系统的能耗;而所有设备出众的数字化属性,为工厂的实时监控,数据收集,并持续优化和未来扩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施耐德电气为老港二期项目提供的全套智能配电解决方案,不仅为整座工厂的电力可靠稳定输送提供了保障,还同时进行了数字化管理升级,提高运作效率。
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我们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也有高效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比如为成都隆丰垃圾发电厂和厦门西部(海沧)垃圾发电厂提供的自动化解决方案。
另外,施耐德电气在水行业、城市综合管廊、固废处理上等全民关注的问题上,都能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详情可进入“施想学堂”进行了解。
当前国内的垃圾分类管理正处于起步状态,虽然目前和发达国家的垃圾管理水平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但相信未来,环保行业将在科技发展、数字化转型和市场力量的共同作用下,焕发新的活力。到时,无论是垃圾分类还是垃圾处理都会有了长足的发展,发展出垃圾的循环经济,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的问题。
施耐德电气将有幸与您一起,共同见证这个时代的日新月异,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为新兴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和印度国情相似,人口密集,国民素质参差不齐,班加罗尔如何做到高水平的垃圾分类处理?
班加罗尔的实践,令人联想到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北上广深等中国一线城市,尤其深圳是最具相似条件的特大城市:深圳不仅有立法权,而且政府积极支持,NGO组织活跃,义工和志愿者具有良好基础——深圳完全可以做得更好。但也不能照搬,比如中印消费习惯不同,印度厨余垃圾含蛋白质不高等。
2月19日,上海市人大官网公布《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试图将监管责任平铺至居民小区物业、垃圾运输单位与垃圾处置单位。一旦收到不符合分类规范的垃圾,后两者有义务向政府部门举报。《条例》还提出,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将公开选聘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监督工作。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将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通过市民热线或者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条例》要求,市政府制定各区的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计划;各区政府按照本区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要求,在包括全部直辖市在内的46个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这意味着,至少65%的垃圾要被分拣出来,并且有具体的去处,而非送去填埋场或焚烧炉。
在上海,道路两侧的垃圾箱往往成对出现,标注“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但看到环卫工人把桶内的内容倒在一起送进收垃圾的卡车,许多市民认为垃圾分类并没有意义。 “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时协调处理”,面对这一现象,前述《条例》要求。
《条例》续指,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别的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分类标准接收垃圾,“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应当向市或区绿化市容部门报告,由市或区绿化市容部门及时协调处理。”
往小区的垃圾箱里倒垃圾时,可能居委会的管理人员正看着你。近日,上海市公布了六个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其中多个项目使用的新型垃圾箱有即时识别身份的功能。在这些试点小区投倒垃圾需要住户刷卡,有的小区还给垃圾箱房配了监控摄像头。
根据上海市政府微信公号,徐汇区的田林十二村即给每户居民配置了智能卡。到达小区固定的区域倒垃圾时,居民的信息会传输到小区居委会的后台,对于分类不到位的垃圾,“是谁扔的,一目了然”。公号文章还指出,即使有居民把垃圾丢到了箱房外面,居委会也能通过数据分析一一识别。
“有一双电子眼在看着居民,能对居民起到威慑的作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刘建国对财新记者说,“关于如何劝导居民自觉地垃圾分类,不存在完美的办法。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在一次论坛上表示,根据他的研究,垃圾分类运动要端正初心,知道为什么分类,不必追求虚高的指标。
在他看来,中国不同地区设计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时,可根据本地条件分别选择“日本模式”、“德国模式”与“美国模式”。其中,日本的垃圾分类最细致,德国次之,美国分拣出的可回收垃圾比例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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