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对智能垃圾设备分类设施投放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市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作了深入调查和科学分析,也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意见,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我市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模式,分类质量有明显提高,居民接受度也较高。在此基础上,我市于2021年印发了《绍兴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定量”分类投放和清运操作导则》,从投放设置、运维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规范,明确要按照有顶棚、围挡、照明、水电、监控等的“四有七标配”要求配齐设施,实施桶边督导。此模式推行两年以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58.66%;生活垃圾增长率为-0.94%,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2021年,全市1014个小区采用“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占所有小区的40%以上。今年,我市居民小区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截至目前,我市已提升改造409个分类集置点,65.94%的小区已推行“定时定点”模式。同时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强化投放监管,如诸暨联运的易腐垃圾“每日一袋”、新昌虎哥回收模式等,深化分类投放。
此外,我市以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契机,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培训720场,受训人员26万人次;深入开展“敲门宣教”行动,分发宣传册64万余册、宣传海报8000余张;举办垃圾分类“越马”亲子绿跑、垃圾分类达人赛等主题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方面。从7月起,在全市开展“越分越美——宣传引导造势”行动,特别是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加强宣传,通过上门入户,发放“定时定点”宣传手册,开展点对点宣传,向居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常识及“定时定点”标准和要求,要求各区、县(市)每季度敲门入户率不低于25%。
二是新建小区分类设施建设问题。2021年5月1日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施行《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布局合理、卫生适用、节能环保和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日常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房和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等设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统一规划,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并应按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竣工验收。对于新建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已明确与小区同步设计及竣工验收。
三是改建、改造小区的“撤桶并点”问题。资金保障上,今年,市委市政府已将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列入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经费保障也进一步明确,在2021年我市投收运处等设施建设环节经费保障13447万元的基础上,再加强对垃圾分类的专项经费保障,尤其是加大对宣传教育、基层运维、设施建设等环节的投入。在投放点位设置方面,2020年4月,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绍兴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垃圾集置点结合老旧区改造同步建设,明确建筑面积、按照人口密集度进行点位设置,明确“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在小区门口合适位置归集,实行定点定时收集”,明确集置点应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信息。
一是以专项行动高质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7月起,我市正式启动深化生活垃圾治理“越分越美”行动,深入开展源头减量深化、分类投放提质、分类收运整治、分类处置提升、农村垃圾分类攻坚、执法督导亮剑和宣传引导造势等7个子行动,以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的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在宣传引导造势行动中,以“为什么分、怎么分”重点,通过电视、报纸,抖音短视频线上直播,户外广告等途径,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网络。要求教体、市场监管、商务等重要职能部门或工青妇等群团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全市域范围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八进”活动;要求各区、县(市)建设1个垃圾分类精品教育基地,开发一批“垃圾分类三句半”“垃圾分类顺口溜”“垃圾分类小品”等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分类知识,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
二是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全覆盖。计划到今年年底,将“双定”投放模式在全市所有小区铺开。针对居民关注的撤桶并点后垃圾只能在早上、傍晚2个时间段进行投放,错过投放时段垃圾无处投放的问题,在每个小区设置1个误时投放点,加强误时投放管理。每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在投放时段配备督导员,全程指导居民投放,开展分类质量抽检。健全“积分兑换”“红黑榜”机制,引导居民提升分类质量。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时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问题,探索多部门协调,以提前介入的形式,提升改造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
三是着力强化工作保障。强化市分类办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作用,在前期全市工作推进会召开的基础上,下发“越分越美”行动任务清单、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推进;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人员配备,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的推进提供机制、财物保障。健全区、县(市)政府组织运行机制,要求各地将垃圾分类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保障工作力量,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过程监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局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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