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9月3日电 (孙博妍)记者3日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19年在长春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基础上,吉林省决定在地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吉林省住建厅副厅长宋海燕在谈及具体工作措施时说,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据初步统计,吉林省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46.52万吨,全部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日前,该省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地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各城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宋海燕介绍,《方案》鼓励定时定点投放,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确定并公开收集时间段。“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指导、纠错等工作,记录相关台账。”
宋海燕介绍,《方案》要求各城市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宋海燕说,各城市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并逐步扩大到国有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
此外,吉林省还要求各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创编垃圾分类歌曲、歌谣、漫画、微视频等作品,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宋海燕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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