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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01

“垃圾分类”西安已开始实施 安康还会远吗?

  省财政厅日前筹措资金3335万元,支持我省垃圾分类规划编制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规划引领,试点先行,高点起步。

  今日(9月1日)起, 西安市开始实施《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随意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罚款 ¥100以上¥200以下,单位罚款 ¥5000以上¥20000以下, 并将不良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西安的垃圾共分四种: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其对应的垃圾桶颜色是红、绿、蓝、灰。

  8月31日晚,安康本地网络大V@金洲灵石 在微博中发布:安康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那么,我以后上街这身行头就很有必要!并附图↓↓↓

  可可君查阅发现,2019年7月中旬,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就已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将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通知,到2020年,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且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其他地级城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有两个以上区的,至少有一个区整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各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片区;只有一个区的,建成区一半面积以上集中连片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域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按照要求,各市(区)于2019年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公共管理单位应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年底,全省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各地应以街道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积极动员家庭参与;落实垃圾前端减量工作,深入推进共同缔造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众化、精细化。

  各市(区)应以“有害垃圾、干垃圾(即其他垃圾)、湿垃圾(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四类为分类基本类型,引导居民开展分类投放;出台具体措施,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存储;建立运输环节分类体系,严禁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提升末端分类处理能力,提升可回收物处置利用能力,实现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1.公共场合有垃圾桶,部分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标识,很多市民并没有进行分类投放,或无法分类投放。

  2.小区住户都能够把家里产生的生活垃圾装袋投放,但使用的是不可降解的普通塑料袋,且直接混装。

  3.自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大概有三类人:居住在小区内的老人、保洁人员和环卫工以及拾荒者。(所挑拣的都是废品回收站能够收购的垃圾,从而变卖换钱)

  2018年,我市出台了《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了“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总体目标,开始探索安康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

  目前已在机关、学校、社区(村)和企业建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22个,并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了专门从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回收、加工、处理企业,让大型餐饮行业产生的厨余垃圾变废为宝。

  1.从省上到市上,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可供操作的实施方案。《安康中心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还得不到保障。

  3.分类投放、清运、处理的能力不足,大多数小区、街道还没有设置标准的分类投放集中点,也没有专门的车辆进行分类清运。

  4.除厨余油脂外,其他类型的垃圾目前终端只有一个垃圾填埋场,没有分类处理的途径。

  安康高新区周家营村就是试点单位之一。村上建立了垃圾集中点,放置了可回收、有毒有害、易腐和其他四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旁边还设置了垃圾回收的宣传栏,提醒大家分类投放。并采用“专人分拣、积分兑换”的方式,推行区域内的垃圾分类有序开展。

  面对处理能力不足、处理终端单一的问题,湖南省衡阳市在2016年引进了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当年8月15日试运行以来,4个多月就接收并处理生活垃圾79.34万吨,发电2.67亿度。

  延安市在垃圾分类试点中成立专门的办公室,组建了专门的工作队伍,按照“党政推进、试点带动、创新驱动、全民发动”的思路,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立体体系,打造出了垃圾分类的创新模式,并采取了集中处理餐厨垃圾,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等方式,让垃圾总量减少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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