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报道:岁末年初,从住建部传来好消息,根据宜春市2021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情况通报,宜春市位列中等城市第一档第4名,跻身全国第一梯队。
2017年3月,宜春市被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确定为国家首批46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示范城市之一。多年来,宜春市坚持高位推动,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达12亿元,于2020年底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万事开头难,党员干部做示范。宜春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宜春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成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排头兵”。
此外,宜春市建立智慧管理平台,将积分兑换、第三方考核和智慧环卫相结合,采集录入住户信息、督导员信息和片区信息等数据,运用互联网技术对生活垃圾收集、投放、运输、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实时监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18年11月2日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宜春市出台的第二部实体法,也是江西省首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法律。
2017年12月,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平、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聂智胜率宜考察团赴福建厦门考察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学习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和立法经验。2018年1月份至3月份,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法工委和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城管局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宁夏银川、江苏徐州、常州和山东泰安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各地立法经验。
《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后,为形成有效的政策体系,让“法条”变成“制度”,宜春市相继制定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和《生活垃圾投诉和举报奖励具体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近30个,让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宜春市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四类,用绿、蓝、黑、红四种不同颜色的收集容器加以区分。街道社区组织督导员和指导员开展宣传引导、上门指导、桶边督导,带动居民正确投放。
截止2021年底,宜春市中心城区已建成室外服务半径70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433个,配置四色分类桶3.58万个、可回收物“智能环保屋”13个、不锈钢有害垃圾收集箱3200个,购置垃圾运营服务车辆114辆、室内分类垃圾桶59.1万个,累计发放分类垃圾袋4.468亿个。
宜春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020年5月已建成并投产运行,处理能力达10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完成审批并开工建设中,预计2022年试运行,规划处理规模达300吨/日。可回收物由运营服务企业、垃圾分类督导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别运输、处理;有害垃圾统一由运营服务企业交与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宜春市跻身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第一梯队”是500万宜春人民共创共建的成果。
2019年11月,由宜春市妇联、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的“争当垃圾分类好家庭”主题活动在袁州区高士社区举行,该社区数百名居民在游戏互动中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并在“共创全国文明城·争当垃圾分类好家庭”横幅签名。
2020年1月1日,“给垃圾找家·为宜春添彩”童心书绘时代梦公益美术大赛在宜春市科技之窗北广场举行。来自宜春各县市区千余名儿童选手同台竞技,用画笔创作主题作品。垃圾分类意识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目前,宜春中心城区4个示范片区81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线万人口,市民参与率、投放准确率保持在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在35%以上。近几年,陆续吸引了全国近100个城市前来参观考察。分类适“宜”,垃圾逢“春”,宜春生活垃圾分类品牌效应日益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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