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近日,马女士在清理药箱的时候,走进了一个尴尬困局--药箱里约有十盒不同类型的药都已经过了期。“我记得之前听过别人说,过期药不能直接扔垃圾桶,所以想找个可以回收过期药的地方。”
马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一找就找了一周时间,跑过药店、医院,打过成都市食药监及环保部门的热线,但最终马女士也没能帮这些过期药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没有专门回收过期药的。”
无奈之下,马女士抛出了“家庭过期药的尴尬”之问--到底有没有危害?需不需要特别处理?要怎么处理?
有治鼻炎的、有治感冒的,有颗粒、有液体,有处方药、有非处方药。马女士清理家里小药箱清理出来的过期药约有十盒,但成分、疗效、状态“千姿百态”。
听朋友说过期药不能一股脑儿地直接扔垃圾桶,会污染环境,得走回收渠道,马女士就开始了长达一周的扔药之路。在朋友圈里问、在群里问、在网上查……马女士得到的回复大致可分为三类--拿到药店,扔进过期药回收箱;医院也设有回收箱;市环保局和食药监有专门的回收渠道。
结果,这些渠道马女士一个都没走通,一堆过期药在手里捏了一周都没有扔出去。
“楼下的药店和医院都说没有回收箱,不回收家庭产生的过期药。成都市环保局和食药监说我的过期药数量太少,目前还没有设置专门的回收渠道。”后来,马女士又在网上搜到某药厂的“过期药回收活动”链接,点击参与后却发现活动已过期。
“还有人建议我,可以把药品足够稀释,然后倒到下水道里。”但马女士认为自己不清楚溶解的比例,害怕出错,最终也放弃了这种自己处理的方式。
无奈之下,马女士最终还是把药扔到了垃圾桶。“不过是医院的垃圾桶,想着医院的垃圾可能会特殊处理,心里好受一点。”
“一颗过期药=3节废旧电池=污染1人5年用水量。”关于过期药的危害,网上有这种说法。危害真的有这么大吗?也就是说真的不能直接丢垃圾桶?
对此,四川省肿瘤医院药学部主任蒋刚回答:“过期药的毒性不能一概而论,但肯定是不能当普通生活垃圾处理的。”
蒋刚解释,过期药的危害主要涉及到几方面。“不正确销毁的话会对环境有污染,污染的程度根据药物的作用和性质来定,比如维生素几乎没什么,但抗生素和细胞毒性药物对环境的影响就比较大。”同时他指出,药品过期后质量安全难以保障,误食也会对身体造成危害。“药品到期后,不仅疗效会降低、达不到规定标准,同时一部分药物毒性也会增强。”
因此,他强调过期药并不能被当作普通生活垃圾处理,也不建议市民自己“稀释处理”。“直接扔进垃圾桶,存在被不法份子二次回收的可能,当成普通垃圾填埋销毁也会污染环境。自己稀释也不行,怎么稀释?谁来稀释?老百姓不能掌握。如果是细胞毒性药物,稀释也会污染环境。”
“还是建议相关部门或公益组织设立专门的过期药回收渠道。”蒋刚表示,目前家庭过期药处理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需要一个统一渠道进行无害化处理。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到,2007年,成都市曾公布过一次设有“家庭药品回收箱”的药店名单及地址,主要分布在锦江、武侯、金牛、成华、青羊5个城区,共有数十家。
近日,记者走访了部分药店,包括名单中的3家药店。在红星路一段35号的成都杏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红星店内,记者并未发现“家庭药品回收箱”的踪影,当记者询问店内是否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以及是否可以将家里的过期药拿过来回收处理时,药店店长表示“很早就没有了”,但不清楚撤走的时间,建议记者“将过期药直接扔垃圾桶”。位于总府路3号的成都锦通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钟氏虫草行总府店,其店员也表示店内未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我们不卖西药,店里的药品过期都是返回公司直接处理。”红星路的华夏平价药房,药店工作人员表示,药店并未设置回收点,此前也几乎没有人来询问过期药品如何处理的问题,他们平时家里的药品过期后也只是尽量拆散销毁。桂王桥西街的芙蓉大药房工作人员则建议将过期药品稀释后倒入下水道,“我们快要过期的药也是这样处理的,一般药品过期前三个月就会被下架,随后稀释处理。”四川太极大药房曾做过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但当记者致电询问四川太极大药房目前是否继续在做相关工作,其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已经不再做了”。
最终记者在总府路1号的成都同仁堂,找到了一个“回收箱”--药店正门垃圾箱旁,一个编号为004的绿色箱体标注有“失效药品回收箱”的白色字样,且箱体正面标有提示内容:“如果您有失效药品,请投入此箱,我们将集中收集,统一销毁。”落款为“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于箱体不透明且投入口只有一个药盒大小,记者难以看清里面有无药品,但摇动箱体感觉到箱内几乎没有药品。“店内很久以前就有这个回收箱了,所有药品都可以拿来丢。”同仁堂店员称,药品由药监局统一回收处理,至于多久回收一次,店员表示不清楚。
随后,记者与成都市食药监取得联系,其相关负责人表示,过期药处理不当确实存在污染环境、被不法分子获取等危害,但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家庭过期药到底应该如何回收,因此一个长效的回收机制也未建立起来,马女士遭遇的尴尬困局确实客观存在。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记者了解到,目前家庭过期药虽被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单》,但在该目录的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又规定,“家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在未分类收集的情况下,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同时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也没有规范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行为的条例。
“但我们做过尝试。”成都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发布的可回收过期药的药店名单以及记者在走访过程中看到的回收箱,都是市食药监曾经做过的尝试。“主要是和企业合作,一些制药企业不定期会展开回收过期药的公益活动,我们就和他们合作开展,他们负责回收销毁,我们负责监督。”
但他又指出,企业销毁药品的成本较高,因此之前合作展开的活动都是在一定时间内,“比如在几天或者1个月内,市民可以把过期药拿到药店点位去。”记者了解到,广药集团曾多次展开过家庭过期药回收活动,其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企业对回收、销毁投入较大,销毁成本也越来越高,销毁1吨就要花费5000元左右。”
综上,成都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长效的家庭过期药回收机制尚未建立,但建议市民依然要养成定期清理过期药的习惯避免误食,同时也不要自行处理家用过期药。“可以清理出来放在一边,等下一次有过期药回收活动的时候拿到点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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