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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09

江门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出炉!居民投放按这四类

  4月23日,江门市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20年,江门全市将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蓬江区、江海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基本建成,形成具有江门特色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

  根据方案要求,江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在2020年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该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所、公园广场、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因地制宜设置分类指引和分类投放容器,引导市民自觉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同时,江门开启生活垃圾分类“2+5”创建模式。2020年,蓬江、江海两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该市还同步推进新会区会城街道、台山市台城街道、开平市长沙街道、鹤山市沙坪街道、恩平市恩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并完成江海区、新会区环卫一体化改革。

  今年,江门在宣传和设施建设两方面发力。《实施方案》指出,江门集中力量开展全方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到2021年,江门全市将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将结合实际,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

  到2022年,通过巩固提升成效,江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成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基本建成,将形成具有江门特色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

  《实施方案》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关键环节,明确了16项重点任务。

  分类投放方面,江门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为基本类型。各市(区)可根据不同区域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采用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提升分类投放水平。

  江门逐步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在居住小区,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布投放点、分布示意图、分类收集去向、责任人、咨询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初期,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和纠错等工作,提高居民投放准确率。

  分类收集方面,江门规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快速推进垃圾收集点“撤桶并点”,完善分类收集系统。居民区按照每150-200户,至少设置一个分类收集点;因地制宜设置大件垃圾、家庭装修废弃物和园林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

  此外,江门还将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和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改造力度,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同步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装备。

  分类运输方面,江门规范分类运输配置,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为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江门将配足配齐密封性好、标志明显的专用收运车辆,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运输线路。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

  针对不同类别的垃圾,其分类运输要求也不同。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处理,有害垃圾实行单独收运,其他垃圾按原渠道运输。此外,根据市区餐厨垃圾项目运营情况,在今年6月底前,蓬江区白沙和环市街道、江海区江南街道、新会区会城街道餐饮机构的餐饮垃圾将基本实现统一收运资源化处理;2020年年底前实现上述三区全覆盖。

  分类处理方面,江门将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其中包括,加快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项目、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范运营;新会区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将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西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于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2020年,江门各市(区)还将各建成一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至少设置一个规范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和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处理设施。江门还鼓励各市(区)布局建设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针对可回收物,江门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方案》指出,该市支持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并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按照“大分类小分流”模式,江门还将进一步推进废玻璃、废塑料、废木质、废布碎、废纸类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 鼓励对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进行再生利用。

  为促进源头减量,江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该市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限塑令”专项整治,并加大执行力度;同时推动酒店、宾馆、餐饮、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景区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动开展“光盘行动”。

  《实施方案》表示,江门将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校园教育、发挥群团作用、组织专项培训等方式建立全民参与体系。

  依托生活垃圾分类公众教育与传播中心,江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公众教育“星火计划”。该市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等宣传活动,同时鼓励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科普基地,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江门以校园教育作为抓手,创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系列活动,着力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推动习惯养成。

  江门还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参与垃圾分类列为志愿服务项目,引导各阶层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为提升垃圾分类管理专业人员业务能力,江门利用广东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江门分院平台,将建立市、县(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体系,组织专项培训。

  除宣传和培训外,江门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核。《实施方案》提出,江门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测评和城市管理考核等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市、县(市、区)、镇(街)三级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评估并予以通报。

  为建立长效管理体系,江门将加强信息化运用,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安装GPS并接入智慧城管系统等手段,该市将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推行“非接触式执法”。同时,江门还将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立法项目库,适时启动立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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