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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05

文明评论丨垃圾分类牵着民生、连着文明

  2020年7月1日《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漳州的垃圾分类进入“有法可依”时代。垃圾分类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实则却是牵着民生、连着文明的“大事”。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更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实行垃圾分类,需要树立新理念。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规矩有了,就需要更加重视群众意识的正确引导。要从根源上改变“混合垃圾”的习惯,就要先从树立正确意识开始,让群众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垃圾分类时代潮流中,我们每个人是“当事人”“主人翁”也应该是“执行者”。垃圾分类实施的关键在于广大群众有没有形成主动去做的意识和良好习惯,要通过循序渐进的宣传、教育、引导,将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进一步凝聚绿色环保共识和合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成为广泛的行动自觉,共同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和 “监督者”。

  实行垃圾分类,需要科学管理。目前垃圾分类还存在反向闭环的问题,前端居民在垃圾分类上践行度低,后端垃圾处理厂在工作流程上不够规范。若想真正实现垃圾分类,立法“强制”是前提,科学管理是根基,加强前端、中端、后端三方共同发力。前端从硬件上提升垃圾处理能力,中端跟进细化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后端规范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有效督查系统,确保每个环节精准到位,科学实施。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定期监督检查,强化刚性约束机制,为垃圾分类“从一而终”保驾护航!

  实行垃圾分类,需要市场化运作。北京、上海等地垃圾分类成功试点后,为什么还未能得到广泛推行?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未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要让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从中得到利润,推进垃圾分类广泛“运作”;让群众通过垃圾分类工作获得积分换取一定的分类奖励。通过多方协同参与,让企业有利润可寻,让群众从环保的红利中激发动力。从更大的层面分析,要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行动”的良性互动,由政府在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出台配套产业政策与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为支撑,建立相应的配套设施做为保障,通过市场机制调解垃圾分类处理的供需平衡,释放活动,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的目的,进而推动绿色事业可持续发展。

  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要进一步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优势,全面系统地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强化垃圾分类意识,让新时尚、新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让大家携起手来共建绿色美好新生活。(漳州市人社局潘慧敏 陈茜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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