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巡查时,发现红旗路与建设路路口的23号小区内升起一股浓烟,并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看到,燃烧物是堆放在垃圾箱内的废木材和塑料。由于垃圾箱内火势较大,于是执法人员立即拨打了119,随后赶到的消防人员用高压水枪将火扑灭。
根据禁止焚烧树叶、枯枝、垃圾及餐厨烟尘排放治理等环保工作的要求,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一旦发现有垃圾焚烧现象立即拍照取证,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自3月以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制止城中村焚烧秸秆3起、城市焚烧树叶枯枝1起、城市拆迁区焚烧垃圾2起。
烧荒、焚烧垃圾引发的火灾,在法律上被称为失火罪。即便不是主观纵火,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的火灾,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烧荒、焚烧垃圾即使不构成失火罪,也有可能违反《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受到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止使用明火区域焚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众所周知,当事人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对其子女的入党、入伍、升迁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务必牢记不要触犯法律底线。
春天到了,在小区、农村地区的市民开始对房前屋后的院落和小区草坪进行打扫卫生,可清理出的树叶、杂草、垃圾如何处理,让大家犯了难?
实际上,露天焚烧垃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危害,并且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垃圾起火频频发生,人们往往很少加以关注,认为这类火灾不会有什么损失。但垃圾处理点一般都临近居民,一旦着火可能危及周围建筑物和居民的安全。许多人不以为然,认为这类火灾不会有什么损失。“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垃圾着火可能危及周围建筑物和居民的安全。
随意处理垃圾是消防安全中最让人忽视的,但是也是最为常见的原因。一些人在清扫完后,将树叶、杂草、纸屑等垃圾就地点燃,任其自行燃烧。这种处理垃圾的方法是非常危险的,稍有疏忽就会出现消防安全隐患,引起火灾。
这些燃烧着的树叶、杂草、纸屑经风一吹,就会带着火星四处飞扬,一旦落到其他可燃物上,后果就可想而知了。其次是破烂杂物自燃。堆积起来的杂草、树叶、锯末、刨花、废纸等容易蓄热自燃。另外,垃圾堆里可能有电石渣等易燃废弃物。这些易燃废弃物遇水会产生乙炔等易燃气体,遇明火就可能着火,甚至发生爆炸。
纵观上述原因可知,防止垃圾着火并不困难,防止垃圾火灾也是保障消防安全的一种好方法。
在此昌吉州消防提醒:垃圾堆虽小但起火不容忽视。大家平时处理垃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垃圾不宜堆放时间过久,容易引起垃圾自燃。有许多垃圾堆由于没有及时清理,堆积物覆盖树叶枯枝受到高温炙热天气照射,里面热量散布出去,极易引发垃圾自燃。
二、破烂杂物要及时清理以免发生物理化学反应自燃。凡堆积起来的杂草、树叶、锯末、刨花、废纸等,含水量超过20%时,就可能蓄热自燃。另外,垃圾堆里可能有电石渣等易燃废弃物。这些易燃废弃物遇水会产生乙炔等易燃气体,遇明火就可能着火,甚至发生爆炸。
三、不要随意焚烧垃圾,“烧垃圾”这一现象在农村和郊区非常普遍,许多垃圾火灾就是当事人点燃了垃圾以后自顾走开,不久后垃圾火蔓延到其它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四、杜绝乱丢烟头,倾到煤渣等不良行为。很多烟民在吸完烟后将未熄灭烟头扔到垃圾堆里。烟蒂的中心温度可达700-800℃以上,很容易引燃其它可燃物成灾。还有一些居民将生活中产生的煤渣直接倒在垃圾箱内。这样很容易引发火灾。
五、居民楼层中的垃圾道,要靠外墙设置,垃圾道内壁不应有突出物以防止垃圾堵塞,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车应用非燃烧材质,并能自行关闭。垃圾道、垃圾堆应严禁暖气管、液化气管、电线等通过。另外,对于楼层垃圾道必须做到每日清理,对于垃圾堆场地也要控制规模,不要让垃圾堆放成山再去清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37098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