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W34)2021年江东街道和义亭镇工业垃圾分拣及低价值物回收公开处置
受义乌市环境资源分拣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向社会公开江东街道和义亭镇工业垃圾分拣及低价值物回收处置,共计1个标的。江东街道和义亭镇工业垃圾分拣中心年收进工业垃圾总量约16000吨/年,预计分拣出再生资源约270吨/年,合同期限二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所有物资以实际分拣出数量为准,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1、本次公开处置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人须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意向竞价人,不得参加本期所有标的的竞价(请意向竞价人自行登录“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或微信关注“信用义乌”查询)。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7月27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要求意向人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注册、报名)
(1)注册:登录e交易网()进行会员注册(身份选择“竞买人”),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竞价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e交易网页中点击“产权交易”-选择待报名的项目-“标的列表”查看标的-“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自然人申请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法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以及上传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最后提交审核。
(3)保证金交纳:1万元。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允许代交,代交保证金无效),转款时须注明具体标的号,例如:“W34环境资源”。保证金、成交款项交款专用账号(此账号专人专用):
账 号: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仅作为交纳竞价保证金、成交款项的临时账号)
(4)报名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交易所会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
意向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账号注册、申请、竞价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3、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交成交款项。竞得人有依照本文件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情形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e交易绑定银行账号)。
2、延时竞价: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项缴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到交易所(稠州北路505号6楼交易大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1、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7月30日16时前)交纳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支付交易所成交金额*3%的服务费等。成交款项交款账户同竞价保证金交款账号(即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
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合同到期时,经交易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按照网络竞价成交总额的20%收取。
3、合同签订:出让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工业垃圾分拣业务承包协议》。
1、本次处置物资数量为一年预估量,竞得人须按出让方要求对工业垃圾进行分拣。
4、须配备6名以上工作人员(江东街道3名、义亭镇3名),进行精细化的分拣,分拣出的再生资源自行处置,自负盈亏。
6、按出让方要求做好工业垃圾分类区块布置、做好分拣区域卫生、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场地安全管理、分拣相关设备维护等。
7、不得在分拣中心从事工业垃圾分拣不相关工作,服从管理,并配合做好工业垃圾分类检查工作。
1、物资有关事项:本次江东街道和义亭镇工业垃圾分拣及低价值物回收处置,物资的数量及种类,具体以出让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标的交易服务费按预估重量收取。相关的分拣及运输费用等需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3、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4、竞得人在清移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由搬运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5、竞得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期项目的所有竞得人,经查实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7、若清单有多个区块,交易所有权在竞价前调整竞价清单的顺序(即对公告清单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请各竞价人务必在出价前核对标的名称,以免出错。
8、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应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9、若由于竞价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10、交易所提醒竞价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行为,均视为竞价人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价人承担全部责任。
11、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12、本次项目由出让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价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价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价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3、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1、竞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价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价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拒绝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日之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4)竞价人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后,不按出让方要求办理物资移交手续的,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如数退还;
(5)竞价人虽按规定与出让方办理物资移交手续,但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其所有已竞得物资的移交的,竞价保证金、成交款及其他款项均不予退还;
(6)竞价人虽按规定与出让方办理物资移交手续,但移交过程中不按出让方要求进行物资拆卸、搬运的,可以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款项不计息如数退还。
2、竞价人未按照处置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竞得人应确保自身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监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对承租方资格的要求,否则竞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3、若违约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5、出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出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交易所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出让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1、竞价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价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价人。
2、《授权委托书》、《工业垃圾分拣业务承包协议(样本)》等为本文件附件,竞价人可到交易所查阅、复印,也可自行在交易所网站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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