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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28

强制垃圾分类时代来了山东人该怎么做?

  本月是《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月,省住建厅有关人士在解读《条例》时表示,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我省正式进入垃圾分类时代。《条例》将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与运输、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及监督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对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活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条例》,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明确了对违反法规行为的惩戒细则,对《条例》的落实很有帮助。”

  根据《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餐饮、娱乐、旅游、住宿等行业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列入国家限制一次性消费品名录的用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当在用餐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示用餐人员适量点餐,避免浪费。

  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的管理,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记者还了解到,《条例》对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减量举措进行了明确,重点规定了减少包装物使用、限制一次性消费品、反对餐饮浪费、绿色办公和净菜上市等减量措施。

  这位人士还介绍,关于分类投放,《条例》参照国家最新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明确了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义务,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公共场所管理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突出社区、村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完善了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等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机制。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对于收集与运输措施,《条例》明确了我省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责任主体,规定了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职责,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件垃圾回收、生活垃圾转运站内产生的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近日,山东省暨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学院揭牌,标志着山东省第一家垃圾分类学院成立。学院集宣传动员、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研学实践、模式孵化、咨询服务为一体,以“建立一套新型教研一体化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为目标,以切实提高行业素养水平、快速提升全省垃圾分类质量和效益为己任。

  据悉,2022年,该学院组建方之一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预计投入80余万元用于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和文化品牌的建设,将建成山东省高校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示范教育基地,不断完善学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创造优良的教学育人环境,助力“全国文明校园”创建。

  以此为契机,济南市也将继续在全市开展好垃圾分类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新时尚”,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同时,将继续健全全市垃圾分类设施,优化分类收运模式,规范开展分类处置,提升全程分类体系;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凝聚部门合力,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进美好生活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依托刚成立的垃圾分类培训学院,济南市将通过这一创新宣教培训载体,加大宣教力度,今年计划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在宣传动员上,增强宣传的主动性,每月策划主题,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主题宣传,不断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据了解,在《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未正式实施前,全省只有济南、泰安、青岛出台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其中,《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有专家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引导人们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也有利于国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进步。

  山东省将今年3月确定为《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各地启动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这无疑是一项既具有可行性又具有话题性的宣传活动。“各地不妨效仿这种形式,在适当的时间点,从市场、法律、制度、宣传等各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攻克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省住建厅有关人士这样建议。

  既要抓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回收利用等关键环节,聚焦城乡社区、公共区域、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区域,全链条全方位推进垃圾分类;又要综合施策,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形成推动垃圾分类的强大合力,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各地在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应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按照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为举措,推动全社会绿色消费,让祖国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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