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分类回收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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