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包括政策的颁布也是一门科学,枉顾立法的初衷去立法随意颁布新政是行不通的。
法律是一种规范指导,大部分有两个方式。1,指导规范你去做什么;2,禁止你去做什么。
第二条要做个特别解释,譬如禁止随地扔垃圾,其实是一种强制性指导条款和禁止条款相结合的,它并不是禁止你扔垃圾,而是指导你把垃圾扔到应该扔的地方。
完全的禁止性条款多存在于刑法和行政法中,譬如禁止杀人,禁止制造噪音。可以看出来区别,你就是单纯不做这事就行了,没有后续去指导你要去哪里犯罪,去哪里制造噪音。
所以说完全禁止性条款民众去遵守是很容易的,也就是说民众的守法成本基本等于没有。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守法成本的问题,禁止类的守法成本低,所以多以处罚的方式来防止违法。
而指导性的规范,就不能单纯以处罚的方式来防止违法了。因为要别人完成,别人是有成本的,是要额外承担义务的,就不能只处罚而无收益。举个例子,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翻译一下,“你们因为大雨到达的日期已经被延误了,延误了日期按照法律是要被斩首的。即使运气好没有被斩首依旧去做戍守的苦差,因戍守而死的十成里面占了六七成”,秦律里延误工期,不是斩首就是拉去做苦差。这时候陈胜吴广如果做个守法好公民的成本是什么?所以显然这个成本别人接受不了。
再举一个例子,京杭运河与都江堰,都是利在千秋,为什么隋炀帝当了反面教材,李冰父子二人称圣?区别就在于,京杭大运河的修建对当时的民众只有苦难和压迫,完全没有实际好处,而都江堰的修建解决了成都平原的水患灌溉问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当时的民众就享受到了切实的好处。
当你立法要求别人去做什么的时候,让人承担了额外的工作,却不给人切实的好处,反而以不做就罚的方式来防止违法。这政策能实行才有鬼的。
所以垃圾分类这种指导性政策立法,对居民有没有造成额外负担?显然有。居民有得到切实的利益吗?没有。什么好处都没有,还要让人做,不做还要罚,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最终获益的是谁大家心里都有数。
强烈建议早日全国推广。这样的好政策,不能只让上海人民独享,一定要让全国人民与我们一起共享新时代的垃圾分类美好生活。
当做好人的付出大于他们做好人获得的心理慰藉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做一个好人。
子贡赎人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而现在上海垃圾分类政策的本质就是逼着所有人都去做子贡,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大家都不赎人了。
面对一个无法执行的规则,不少人唯一的选择就是违规,那么在破窗效应下,越来越多的人也会有样学样,最终法规形同虚设。
在不少回答的评论区里都看见了所谓的乱丢垃圾就拘留十五天,乱丢垃圾纳入征信这种不过脑的提议。
现在政府要求你把狗屎带回家冲马桶里,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遛狗半小时,刚出门十分钟狗就拉屎了,难不成我还得拎半小时的屎还不能玩手机?
一次两次还好,长此以往唯一的结果就是大家都不去铲屎了,反正不铲屎没有任何损失,顶多被地图炮打击一下,隔靴搔痒who cares?
相比之下,带个口罩,把垃圾扔到隔壁绿地,才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法,风险还很小。
有足够的人力去抓乱扔垃圾的人吗?也不是不行,抽调50万名志愿者,全天24小时,全市布控,全年无休。一年成本2000亿,财政掏不掏吗?上海也许不是问题,能推广吗?
市内没法扔,开车去郊区扔行不行?50万志愿者不够了吧,还得增加50万。全脱产的,财政养活。
志愿者没有执法权,如何取证,如何配合民警执法,流程怎么走?行政复议流程有了吗?
在故意制造不方便的前提下,以执行法律才应有的魄力去强行拉高道德标准,不翻车才怪。
法律是社会最低的底线,但如果把道德与法律搞混了,处处希望让道德干了法律的活,那要乱的。
提到扔垃圾想起来学日本了,社畜的工资怎么不学日本?人家996的社畜可是家里养着一个不上班专门分垃圾的老婆,开着自己的车,住着30年能还清贷款的独立二层楼……
本人一个简简单单的上班族,地标上海,说句实在话,真的没有更多精力去进行,垃圾分类。
每个人每天花费在垃圾分类上要很长时间,从一定程度上而言,这会抑制人们消费的欲望。
久而久之就会演变成,人们不敢、嫌麻烦将垃圾丢到垃圾桶里,每个地方都有盲区,到时马路上垃圾更多,盲区更多人偷偷丢垃圾,真正认真划分垃圾的,大部分是现在家里的老人。
还存在一个问题是,当这件事一出来的时候,我听见同事说,要好好的学习分垃圾知识,然后下楼罚别人的钱。
解决问题的两种方式:1.呼吁人们关注环保,人人动手操作!2.找专门的人来分垃圾,变成一种人赖以生存得手段。前者必须建立在已经拥有一定文明程度得基础上,而后者才是真正能实行下去的,真实有效的解决途径。
领导人们应该清楚的意识到,对于现阶段中国人们的生存现状而言,生计是人们放在第一位的,
中国人们的文明程度还没有达到,抛弃生计考虑道德的层面上, 我并不是说道德不重要,因为主要矛盾永远是刚需!!!!!!!!!
本就赋税重、房租高,几年前开始,上海市中心CBD的小店和沿街商铺一个个消失,因为利润真是太低了。
今年贸易战物价必涨。现在垃圾分类政策后,这些小本生意又平白无故地多了笔成本。
实体生意越来越难做,开店、做实业,还不如在家做直播当网红写软文。而这座城市将越来越没烟火气。
无节制的工业化生产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养富了一批资本家,然后却要我们普通人去保护环境。
分类也就算了。撤桶和定时投放真的很烦。上个月我们的垃圾房都是虚掩着,并没有定时,就还好,没啥感觉。
看守垃圾的大叔坐在旁边看着我,很无能为力的感觉。后来他叫我放在地上就好了。大叔真是好人。
会造成民众多年来养成的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彻底丢失,以后会是满大街都是垃圾。树林绿化带会有许多塑料袋
根据2015年上海市的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0名。
什么都不考虑,直接假设机构改革后,上海市城管人数为1000人(含各区、街道办),那么真正具备执法资格的城管队员全部出动,一次也就能能处理500个乱倾倒生活垃圾的案件。
参考最简单的无口供、简易程序办案,并假设所有违规居民100%配合的情况下,处理一宗乱倾倒生活垃圾的案件大约耗时1小时(完全忽略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那一天最多能处理500*8个案件,即4000个案件。
必须强调的是,这完全是最极限的情况,假设倒垃圾的大妈大爷申诉一下,每个案件至少至少需要4个小时的处理时间。这还不包括申诉、投诉执法人员执法不公、程序不当等情况。
大家估算一下,假如500人一个垃圾收集点,那上海市全市的垃圾收集点大概有4.6万个。
综上……答案是极其明显的,过渡阶段显然还是以规劝教育为主,然后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意识。
必须说明的是,就当前舆论反映的情况看,本次上海开始强制垃圾分类的前置工作还有些薄弱环节,既没有考虑执法监管力量的巨大悬殊,也没有一个过渡的时间让市民适应。
这是7.1早上八点半,小区楼下,堆垃圾的地方以前是垃圾桶,撤桶以后天天如此。坐标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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