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组织编制的《“十四五”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
1.分类工作推进不平衡。除试点城市外,全省其他城市总体上分类和处理体系尚不健全,全链条管理不够规范,源头减量和分类准确率还不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待持续推进。
2.分类管理机制不健全。跨区域协同处理机制不顺畅,第三方服务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居民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激励性不够,居民生活垃圾分类阶梯计价、计量收费机制尚不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偏低。
3.社会参与氛围不浓厚。生活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为和生活习惯,大部分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理念上认同,但行动上滞后,不同程度地存在分类知晓率低的问题。
4.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有短板。全省部分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建设滞后,分类中转站、分拣设施缺乏;有的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先分后混”依然存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与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存在差距;个别地区焚烧和飞灰处理设施能力不足。
为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着力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规划》提出四条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区域协同、共建共享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系统性,统筹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建设。
2.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分类施策,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遵循技术适用、经济可承受、效果良好原则,科学合理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处置方式和实施路径,强化项目实施前的咨询论证和决策评估,不搞“一刀切”,形成符合各地条件和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模式。
3.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为生活垃圾治理创新提供坚强支撑。
4.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和义务,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良好格局。
《规划》中要求,到2025年底,南昌市和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他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县(市、区)城区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支持乡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短板。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左右;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3.1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需求;支持条件好的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6万吨/日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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