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垃圾分类 >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生活垃圾设备采购)-环保公厕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
12-30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生活垃圾设备采购)-环保公厕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生活垃圾设备采购)-环保公厕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生活垃圾设备采购)-环保公厕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生活垃圾设备采购)-环保公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生活垃圾设备采购)-环保公厕

  标项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生活垃圾设备采购)-环保公厕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环保公厕5间(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所有产品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质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响应。文件售后不退。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主办: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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