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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公馆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区垃圾分类收集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至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合同包1(茂南区公馆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区垃圾分类收集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合同包1(茂南区公馆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区垃圾分类收集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至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法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1、为原件;2、3、为复印件加盖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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