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垃圾处理 > 淮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监管不力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2021
12-16

淮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监管不力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2021年12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淮安市。督察发现,2020年省大气专项督察、扬尘专项督察交办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问题整改不到位,相关项目规划建设滞后,部分处置企业“散乱污”顽疾难消,长效监管责任未落实,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加强和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节约资源能源、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期间,淮安市城市化率由58.2%进一步提升至65.6%。近年来,在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下,淮安市陆续开展快速路建设、高铁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按计划推进拆迁工作。拆迁工地扬尘管控不力、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长期积存,处置项目规划建设滞后、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已有的处置利用企业乱象丛生,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截止12月13日,淮安市2021年PM2.5、PM10浓度全省排名依然靠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此次督察发现,淮安市多处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长期不规范堆存,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现场检查时,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轮窑拆迁工地正在进行土石方破拆作业,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防尘抑尘网不规范,且破损严重;清江浦区三庙村拆迁工地及工地内砂石经营部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砂石物料;淮阴区锦阳花园东侧拆迁工地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现场检查时,正在焚烧工地内生活垃圾。

  根据地方提供统计情况,2018年以来,淮安市共产生拆除建筑垃圾208.3万吨,综合利用85.6万吨,平均资源化利用率仅41%,其它装修垃圾和工程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情况未统计,部分长期不规范堆存,部分被简易填埋,建筑垃圾实际消纳处置能力远不能满足全市需求。

  为解决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淮安市筹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计划2022年7月投产,建成后可年处理建筑垃圾130万吨/年。督察发现,该项目自2021年7月开工奠基,建起工地围挡和简易活动板房后,现场施工再无进展。检查时,洪泽区建筑垃圾消纳中心(江苏龙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正在运行,现场环境管理混乱,厂区内大量砂石物料覆盖不完全,装卸物料无降尘抑尘措施,地面积尘较多,物料运输车未密闭,抛洒滴漏问题严重。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按规定向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设置应当经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督察发现,2020年省大气专项督察、扬尘专项督察交办的建筑垃圾不规范处置问题依然存在。清江浦区G25长深高速淮安大桥下拆迁工地内,建筑垃圾粉碎非法生产线仍有近期生产痕迹,大量建筑垃圾、碎石物料露天堆放。淮安区盛世淮阳东侧场地正在违规进行建筑垃圾粉碎作业,部分物料覆盖不到位,地面积尘较厚,物料装卸作业无降尘抑尘措施。淮阴区原渭河路建材工业集中区碎石厂被取缔后死灰复燃,搬迁至渭河路与芳久路交叉口附近,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碎石作业无相关手续。

  淮安市相关县区及部门绿色发展理念树的不牢,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工作系统性不够,规范化消纳能力存在突出短板,部分拆迁工地监管不力,“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够坚决,导致建筑垃圾违规存放与非法处置,扬尘污染严重。


本文》有 0 条评论

留下一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