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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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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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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 10:25 来源: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隆政办函〔2019〕20号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对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切实推动我县公共机构率先做到垃圾强制分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公共机构办公区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实施范围。隆安县范围内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主要目标。2019年,县直单位、县级双管单位率先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推进县行政中心大院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各乡镇、隆安华侨管理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2—3年内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

  1.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投放收运要求:有关单位要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在办公楼一楼大厅等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个有害垃圾专门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台账制度,并交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要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包括米面、蔬菜瓜果、果皮果壳、蛋壳、茶叶渣、动植物油、肉骨等。

  投放收运要求。要配备专门的密闭容器并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要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具备场地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都要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处理产出物可作为办公区域绿化用肥;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交由南宁市或城区内有资质的餐厨垃圾专业收运处置机构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要求。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要严格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对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要根据可回收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买现单独分粪、定点投放。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保洁人员的作用,对垃圾进行仔细分拣。各部门、各单位可引进有资质、实力强的专业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实现资源再利用。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投放收运要求。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可结合实际需求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引导工作人员形成主动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按照南宁市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进行区分。各单位要做好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和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登记及处置台账。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容器)的设置应方便投放和运输;与环境相协调;不妨碍消防通道等综合因素进行设置;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各单位要遵循“经济节约”的原则规范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配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通过更新粘贴统一的分类标志等措施以达到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新采购的垃圾收集容器配备标准及分类标识参考附件4。

  各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住院楼)一楼等适宜区域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有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并做好台账登记。

  各单位(学校、医院)应在每栋办公楼(教学楼、门诊楼)等主要出入口、大堂以及每层楼梯处、电梯口等适当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一楼大堂等适当位置需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1组以上,收集容器容积宜各为20L~40L;各楼层过道间隔100m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间办公室设置不少于1组可回收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宜各为10L~20L;洗手间区域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和小型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宜为20L~40L。各单位应在室外区域如道路两侧、绿地、停车场等适当位置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和数量(见附件4)。

  食堂、配餐间等区域,需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宜设置小型餐厨处理设备就地处理易腐垃圾。不提供餐饮服务的休息间、茶水间等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和数量。

  学生宿舍区(楼)出入口应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容积宜为120或240L;每一间宿舍内及楼层过道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医疗卫生机构应在住院楼的病房内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结合实际可增设小型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宜为10L~20L。楼层间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摆放地点以不影响病人、医生的正常工作、休息为原则。

  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造成垃圾收集容器破损、翻倒、洒落垃圾、滴漏污水等,完成投放后垃圾分类容器应及时复位,保持生活垃圾投放点及收集容器干净整洁。

  投放生活垃圾遭遇投放点或投放容器内有异物(爆燃物、毒品、死家禽等)应及时报告给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1.动员部署。6月份,各有关单位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动员部署,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契机,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手册、科普资料,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宣传画,培养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全面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垃圾投放的正确率。

  2.制定方案。9月下旬,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垃圾强制分类的责任、措施和目标。同时,做好与县环卫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有效衔接。县直各单位、县级双管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1报送至县节能办(县行政中心党政综合楼二楼A201室,电子版发送至,电线)。有二层机构的主管部门除了要报送本系统的总方案之外,还要督促本系统的二层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二层机构的实施方案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查。

  3.推进工作。9月底至10月,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管理部门和人员。各单位于2019年9月底前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及志愿者登记表》(附件5)报送至县节能办。二是配备设施。在办公室、卫生间、单位食堂等区域配齐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粘贴或设置规范标识。具备条件的单位食堂要配备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准确率巡查,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公示巡查结果等通报内容。四要确保效果。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4.检查评估。10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隆安县各级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评价表》(附件1)对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填写《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需求基础表》(附件2),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县节能办。县节能办将合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a垃圾分类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由宣传、住建、生态环境、卫健、发改科技、教育、经信、财政、督查考评办、后勤中心等部门构成的工作组,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互相协调配合,相互联动、协同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橱窗、展板、横幅、网络等方式,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使干部职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主题活动,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适时举办各单位物业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培训班。

  (三)加强设施配备。各单位要摸清垃圾分类的现状,检查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按照要求在办公室、卫生间、机关食堂、室外公共场所等区域配齐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粘贴或设置规范标识。具备条件的机关食堂要配备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财政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加强制度建设。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零容忍,倒查责”的强制分类制度。严格对照要求,落实主要领导为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垃圾强制分类要求,规范分类流程,健全相关分类台帐制度,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五)推动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六)严格考核监督。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本级绩效考核范畴,加大日常考核监督。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成绩经验,发现问题不足,及时改进提高,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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