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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09

沈抚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沈抚示范区建筑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负责对沈抚示范区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及循环再利用。工作内容包括:对沈抚示范区指定区域现存量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拣、清运、回收、场地自然铲平、再生化处置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具体要求执行《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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