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讯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开综执罚决字〔2021〕第01-0251号)显示,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金华宾虹路专卖店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被浙江省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500元。
经查明,2021年11月23日10时18分,当事人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金华宾虹路专卖店在金华市婺城区江南街道宾虹路686号“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金华宾虹路专卖店”大厅前台处设置有一只无分类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桶内无投放物品;储藏间内设置有一只无分类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桶内混合投放有污染纸巾、塑料袋、少量果皮等物品。大厅属于经营区域,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浙江省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当事人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金华宾虹路专卖店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行为。鉴于当事人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金华宾虹路专卖店本案中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金华宾虹路专卖店处以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28000万美元。该公司大股东为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5%;而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由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雅戈尔”,600177.SH)全资持股。
雅戈尔半年报显示,雅戈尔对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对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五)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劝导,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及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辖区内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及时报告生活垃圾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管理责任人的,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纳入行业监管内容。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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