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家庭,在物质上有没有奖励?南宁市给出的答案是:如果获评为垃圾分类文明家庭,可以免交一年的垃圾处理费。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暂行办法》明确,2年内,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个人进行奖励。
南宁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南宁市垃圾分类办副主任李军介绍,南宁市垃圾分类办日前已经启动了评选工作,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家庭”的,免缴下一年度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南宁都市圈#公开信息显示,今年,南宁将评出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100个、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家庭2000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突出个人1000名。其中,被认定为“2021年度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家庭”的,除了免交2022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之外,还可以优先推荐申报参评“南宁市文明家庭”“南宁市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办实事强首府#南宁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南宁市垃圾分类办副主任李军介绍,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南宁将继续适当实行经济奖励,实行管理责任人奖励机制,激发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其中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将按照“谁受益、收补偿,谁受损、谁受偿”的原则,将生态补偿费定向用于输入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综合治理等。
【编后语】垃圾分类是一场生活方式的变革,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给积极参与者适当的物质、精神奖励,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下一步,南宁将继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和管理制度,让垃圾分类全面融入日常生活,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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